党的十八大以来,福建积极推进能源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着力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能源体系,把节能减排作为优化经济结构、推动绿色循环低碳发展、加快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抓手和突破口,节能降耗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能源供给加快低碳转型,能源生产结构持续优化
(一)一次能源生产量大幅提升。2021年,全省一次能源生产总量4261.23万吨标准煤,比2012年增长38.2%,年均增长3.7%。其中,以核电、风电、光电为主的一次电力生产量1228.39亿千瓦时,比2012年增长143.6%,年均增长10.4%。一次电力生产量占一次能源生产量比重83.9%,比2012年提高34.4个百分点。
1.高效、清洁的核电建设,为我省提供了稳定可靠的能源保障。党的十八大以来,福建力推新能源战略,不断优化电源结构,核电生产实现零的突破。2013年建成的宁德核电1号机组,是全省第一台核电机组,自投产以来持续保持安全稳定运行,9项WNAO(世界核运营者协会)指标中有6项达世界先进值;2014年宁德核电2号机组首次并网一次成功;2015年宁德核电3号机组、福清核电1、2号机组相继投入运营;2017年宁德核电4号机组、福清核电3、4号机组投入运营;2020年底,“华龙一号”全球首堆——装机容量116万千瓦的福清核电5号机组成功并网;2021年福清核电5号机组建成投运。2013-2021年,全省建成投产的核电机组达9台,核电装机容量达986.2万千瓦,在运容量全国第二。2021年核电发电量777.2亿千瓦时,占全省发电量比重26.5%,占比居全国首位,核电设备平均利用小时为7896小时,较全国平均值多118小时。
2.风电、光伏发电量增势迅猛。福建是全国风能最丰富地区之一,创下风电年平均利用2800小时的全国最好水平。2013年初总装机容量40万千瓦的莆田南日海上风电项目动工开建,成为全省首个开建的海上风电项目,至2021年亚洲最大、国内首台的单机10MW抗台风型海上风电机组在兴化湾二期海上风场顺利并网投运,全省风力发电量达151.87亿千瓦时,比2012增长441.6%,年均增长20.6%,风电占全省发电量比重5.2%,比2012年提高3.4个百分点。全省各地积极利用分布式电源并网新政,推动光伏发电项目建设,“金太阳”工程顺利并网,光伏发电量由2012年的0.02亿千瓦时增加到2021年的25.04亿千瓦时,净增25.02亿千瓦时,占全省发电量比重0.9%。
3.清洁能源发电装机容量比重大幅提高。2021年全省核能、风能、水能、太阳能、生物质能等清洁能源发电装机容量为4047.02万千瓦,占全省发电装机容量的58%,比2012年提高13.4个百分点。其中,核能、风能、太阳能发电装机容量依次为986.20万千瓦、735.02万千瓦、277.01万千瓦,分别占全省发电装机容量的14.1%、10.5%、4%。清洁能源发电量1422.69亿千瓦时,占全省发电量48.5%,较2012年提升8.2个百分点。
4.传统能源煤炭生产持续下降。2021年全省原煤产量547.52万吨,较2012年下降73.3%,原煤占一次能源生产量的比重8.9%,比2012年减少38.8个百分点。
(二)二次能源生产能力稳步提高,能源供应渠道多元化
1.原油加工能力再上新台阶。“十二五”以来,福建抓住国家支持海西加快建设的机遇,立足沿海区位、港口优势,持续引进泉惠石化重油深加工、中化泉州100万吨乙烯及炼油改扩建等炼化大项目落地福建。特别是“十三五”以来,福建做强上游产业,同步推动下游产业精细化、高端化发展,促进石化产业全产业链发展,拉升产业整体走向价值链的中高端,初步形成古雷石化、湄洲湾石化、江阴化工新材料三大产业基地。我省炼油能力已达2900万吨,2021年我省原油加工量达2838.17万吨,比2012年增长157.4%,年均增长11.1%。
2.拓宽天然气供应渠道,天然气基础设施不断完善。福建充分发挥港口、基础设施及气候优势,引进印尼东固气田,建成莆田秀屿的LNG接收站,同步配套建设福州至漳州输气干线和福州、莆田、泉州、厦门、漳州五个沿海城市天然气管网系统。“十三五”期间开工并建成投产中海油福建LNG接收站5、6号罐,全省LNG 接收能力提高至630万吨/年。国家西气东输三线福建段实现全面开放,全线建成通气,将福建省天然气管网与大陆整体输气管网相连接,保障我省天然气资源的稳定、安全、充足供应。我省天然气消费量从2012年37.49亿立方米提高到2021年的61.53亿立方米。
3.煤电承担着保障电力安全的重要作用。2021年全省煤电装机容量为2936.3万千瓦时,占全省电力装机容量42.1%,以不足50%的装机占比,生产了全省58.1%的电量,承担着电力供应调峰的重要抓手,发挥了保障电力安全稳定供应的“顶梁柱”和“压舱石”作用。2021年全省火力发电量为1702.83亿千瓦时,比2012年增长52.3%,年均增长4.8%。
4.储能产业规模化发展取得新成效。2012年建成仙游抽水蓄能电站,为全省发挥较好的电力调峰作用,目前在建的抽水蓄能电站有周宁、永泰、厦门、云霄4个,力争“十四五”期间全部开工建设,形成布局合理、容量充足、结构优化的调峰电源,满足大规模新能源及核电建成投产后电网调峰需求,有效保障新能源消纳和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截至2021年底,全省共接入10kV及以上电压等级的已投运的电化学储能项目2个,累计装机规模3.1万千瓦。其中,福建晋江储能电站试点项目装机规模为3万千瓦/10.8万千瓦时;宁德西洋岛微电网项目中电化学储能装机规模为0.1万千瓦/0.2万千瓦时。同时在建的储能试点示范项目为宁德霞浦储能电站项目,装机规模为20万千瓦/40万千瓦时,打造为国内单体规模最大电网侧独立站房式电化学储能电站,储能产业已然成为福建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有力助推。
二、能源利用效率大幅提升,有力推动高质量发展
(一)以较低的能源消费支撑国民经济快速增长。2021年全省全社会能源消费比2012年增长48.5%,年均增速为4.5%,较同期全省GDP年均增速8.1%低3.6个百分点,比“十二五”时期年均增速5.8%低1.3个百分点,比“十一五”时期年均增速9.8%低5.3个百分点。
(二)节能降耗成效显著,节能形势好于全国。2013-2021年,全省万元GDP能耗累计下降26.6%,累计降低率高出全国0.4个百分点。期间经历的三个五年计划时期均超额完成国家下达的能耗强度和能耗增量控制目标任务,全省万元GDP能耗从2012年相当于全国平均水平的73%,下降到2021年的67%。相当于这九年全省少用能源6千万吨标准煤,少排放二氧化碳近1亿吨,有力缓解了能源供需矛盾,为碳达峰碳中和良好开局奠定了坚实基础,经济社会发展质量和效益持续提升。
(三)能源消费结构不断优化,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逐步提升。水电、风电和核电等非化石能源比重由2012年的15.2%上升到2021年的24.6%,提升了9.4个百分点。其中,核电比重从无到有,占比达14.9%;风电占比从0.8%提升到2.9%。化石能源比重由2012年的84.8%下降到2021年的75.4%。
(四)超额完成国家规定的淘汰落后产能任务。“十三五”期间,全省累计关闭退出煤矿172处,去产能1363万吨,全部淘汰年产能9万吨及以下煤矿,完成国家下达福建“十三五”退出煤矿目标任务的221%、去产能目标任务的227%。至2021年底,全省煤矿数减少到41处,平均单井能力从10.21万吨/年提升至21.22万吨/年;30万吨以下煤矿数比2012年底减少91%。
(五)规模以上工业万元增加值能耗下降明显。2013-2021年,全省规模以上工业能源消费年均增幅为3.3%,比“十二五”时期年均增幅5.3%低2个百分点,比同期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年均增幅8.8%低5.5个百分点。九年间规模以上工业万元增加值能耗累计下降36.9%,降幅大于全社会万元GDP能耗降幅10.3个百分点。
1.高耗能行业能效提升。党的十八大以来,福建大力推动高耗能行业节能技改和落后产能淘汰等工作,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项目盲目发展。优化项目管理方式,实施清单管理、分类处置、动态监控。从产业规划和政策、审查审批手续、节能降碳和污染物排放水平等方面严把增量项目关口,深挖存量项目节能潜力,加快淘汰落后产能,推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六大高耗能行业万元增加值能耗累计下降39.2%,降幅大于工业万元增加值能耗降幅2.3个百分点。六大高耗能行业万元增加值能耗全部下降,其中:非金属矿物制品万元增加值能耗降幅最大达61.5%;石油加工、炼焦和核燃料加工业、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万元增加值能耗降幅均在30%以上,分别为36.2%和32.7%;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万元增加值能耗降幅21.6%;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元增加值能耗降幅11.6%。
2.能源利用效率稳步提高。2021年,全省规模以上工业能源加工转换总效率为68.8%,比2012年提高7.5个百分点。其中,火力发电效率为42.2%,提高1.5个百分点;供热效率为86.3%,提高2.2个百分点。企业循环利用和综合利用水平大幅提高。2021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能源回收利用折合标准煤497.0万吨,比2012年增长71.8%;其中,高炉煤气回收利用239.1亿立方米,其他煤气23.6亿立方米,余热余压4895万百万千焦,分别增长178.2%、335.6%和234.4%。
3.主要产品单耗水平持续下降。党的十八大以来,福建全力提升企业技术水平和设备工艺水平,深入推进重点领域和行业节能升级改造。对标能效先进水平,重点耗能企业主要产品单耗下降明显,在全国重点监测的年综合能耗万吨标准煤及以上工业企业的主要产品耗能指标中,2021年与2012年可比的53种产品单耗中,有42项指标单耗水平下降。2021年与全国可比的30项主要产品综合能耗中,有19项主要产品单耗低于全国。
(六)建筑、交通、公共机构节能成效显著
1.持续强化建筑节能。“十三五”以来,全省累计建成绿色建筑面积1.78亿平方米,累计完成公共建筑节能改造面积871万平方米。2021年城镇新建建筑中绿色建筑面积占比达88.9%,新建民用建筑100%执行节能强制性标准。大力推行合同能源管理,实施公共建筑节能改造,推广太阳能光伏光热、水源热泵等可再生能源应用建筑,新建建筑工程绿色建材应用比例达45%以上,均超额完成各项目标任务。
2.推动交通领域节能。2021年底,全省新能源、清洁能源公交车保有量18920辆,占比91.7%,居全国前列;全省城市公交电动化率持续提升,加快老旧船舶淘汰,推广使用新能源船舶。推广沿海港口新建或改造岸电设施,开展绿色交通建设工程,完成厦门和南平市绿色交通城市、福州港绿色港口建设,开展国家公交都市、多式联运、甩挂运输、城市绿色货运配送等工程。
3.深化公共机构节能。“十三五”期间,全省公共机构人均综合能耗、单位建筑面积能耗分别累计下降16.49%、11.34%,均圆满完成“十三五”目标任务。开展国家级、省级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达到“县县有示范”。推广规范公共机构合同能源管理。开展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工作培训。组织实施公共机构节能目标考核。
(七)电力体制改革成效明显。截至2021年底,参与省内各类市场化电力交易的市场主体达1.5万家,全年交易电量1487亿千瓦时,首次突破千亿度大关,占全社会用电量的比重为52.4%,较全国高6.9个百分点。社会资本参与配电网投资积极性逐步提高,增量配电网服务、建设和运行管理效率进一步提升。
(八)节能政策体系和运行机制日趋完善。党的十八大以来,福建制定出台了一系列节能地方性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构造良好运行机制。制定了各个阶段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将节能目标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主要指标,压实目标责任,明确节能目标及重点任务,并科学分解到各设区市、相关部门和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加强节能形势预警分析,有序开展设区市政府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实行高耗能项目缓批限批,依法依规退出落后产能。严格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落实水泥、钢铁、电解铝等行业差别电价和阶梯电价政策;落实居民用电阶梯电价政策,推行居民阶梯气价,落实节能税收政策,有力有序有效推进节能工作深入推进。
当今世界正经历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发展面临的内外部环境深刻变化,能源资源约束依然突出。我省将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清洁低碳的发展方向,安全高效发展核电,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不断完善天然气基础设施,推动能源供应更有保障,通过抓总量双控、抓存量挖潜、抓增量优化、抓制度创新、抓行业管理,严格控制能耗增量,统筹能源生产和消费结构调整,推进能耗总量和强度双控政策措施落实,不断优化能源结构,为福建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执笔:林 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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