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是最大的民生,也是经济社会稳定发展的基石,党的十八大以来,福建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坚定不移打好稳中求进和高质量发展超越组合拳。全省就业形势持续向好,就业规模保持稳定,就业质量显著提升,收入分配稳步向好,为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全方位推进高质量发展超越发挥了重要作用。
一、就业总量保持稳定,就业形势持续向好
党的十八大以来,福建经济发展呈现良好发展态势,人均GDP接连登上新台阶,全社会就业人数保持稳定,重点群体就业充分,失业人数处于可控范围。
(一)就业规模总体保持稳定
福建坚持就业优先战略,制定实施“稳就业、防失业、促创业”等一系列具有福建特色的积极就业政策,不断完善面向全体城乡劳动者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持续加大政策、岗位、服务供给,有效应对经济结构调整和国内外形势变化带来的影响,党的十八大以来,每年筹集并支出就业资金约20亿元,惠及100多万人次,全省全社会就业人员保持在2200万人左右,连续多年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2%以内、调查失业率控制在5.5%以内。
(二)重点群体就业得到保障
高校毕业生维持高就业水平。福建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从2012年的17.85万人逐年增加到2021年的25.20万人,面对如此庞大的高校毕业生群体,福建把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就业摆在就业工作的首位,统筹实施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就业促进和创业引领计划等,多渠道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鼓励和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发光发热,省内高校毕业生年度就业率均在90%以上。
有序推动农民工转移就业。党的十八大以来,在闽务工的农民工超过1100万人,活跃在全省各行各业,成为福建产业工人的主体。福建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八条措施,促进农业富余劳动力就地就近转移就业。实施“6+1”劳务协作行动,建立鄂闽农民工劳务协作、闽宁对口帮扶协作机制,超额完成中西部贫困劳动力在闽稳就业任务和宁夏、定西、临夏州贫困劳动力来闽转移就业任务。
就业困难群体得到扶助。福建统筹推进残疾人、退役军人、妇女、“4050”人员等群体就业,扎实做好去产能职工分流安置、就业困难人员帮扶、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就近就地就业等。党的十八大以来,全省每年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10万人以上,就业困难人员就业3万人以上,零就业家庭实现动态清零。
二、就业结构不断优化,资源配置更加合理
党的十八大以来,福建把推进发展改革、经济高质量发展与扩大就业紧密结合,加大投资创造就业,挖掘内需拓岗就业,稳定外贸扩大就业,培育壮大新动能拓展就业空间,就业人员的产业和所有制结构持续优化,就业业态层出不穷,就业模式更加丰富。
(一)就业结构不断优化
经济发展方式的加快转变,推动着就业结构的优化改善。第三产业蓬勃发展,成为促进经济增长的重要推动力,创造了大量就业岗位,带动和助推了就业人员快速增加。全省第三产业就业人员从2012年的797万人增加到2021年的1167万人,年均增长4.3%。全省第一产业和第二产业就业人员减少,分别由2012年的551万人和854万人,减少到2021年的301万人和729万人,年均分别下降6.5%和1.7%;三次产业就业人员比重由2012年的25.0:38.8:36.2调整为2021年的13.7:33.2:53.1,第一产业和第二产业就业人员所占比重分别下降11.3个和5.6个百分点,第三产业上升16.9个百分点,就业结构更加合理。
城乡就业结构更加协调。随着全省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城镇吸纳就业能力的不断增强,城乡就业结构明显改善。2021年,全省城镇就业人员1503万人,占全部就业人员的比重为68.4%,比2012年提高23.8个百分点,乡村就业人员694万人,占比由2012年的55.4%下降到2021年的31.6%。
(二)非公有制经济成为吸纳就业的主渠道
福建毫不动摇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持续激活非公有制经济活力,不断释放市场潜能,发挥福建比邻台湾、侨胞台胞众多、民营经济发达的优势,非公有制经济成为吸纳就业的主力军。2021年,全省城镇法人单位就业人员中,以有限责任公司、三资企业和私营等为主的非公有制经济法人单位就业人员从2012年的885.31万人增加到2021年的1040.82万人,占全省城镇就业人员的比例从2012年的82.9%提高到2021年的86.8%。
(三)就业新业态逐步凸显
随着“互联网+”的不断发展,网络零售、互联网医疗、线上课堂等新产业、新业态快速成长,为灵活就业和自主创业创造了更多机会。根据中国淘宝村研究报告(2021),2021年福建拥有571个淘宝村(指经营场所在农村地区,本村的电商年交易额达一千万以上、本村活跃网店数量达一百家以上或当地家庭的10%以上),位居浙江、广东、江苏、山东、河北之后,排全国第六位。其中,泉州有淘宝村304个,占全省的53.2%。据测算,淘宝村平均新增1个活跃网店,可创造约2.8个直接就业机会,全省淘宝村至少增加15万个就业机会。电商创业的快速崛起,也带动了快递、邮政等相关服务业就业人员增加。2021年,以顺丰、邮政为代表的全省规模以上快递服务业平均从业人员就有2.22万人。此外,美团、外卖、饿了么等分享经济的不断涌现,对灵活就业人员的吸引力增强,成为创业者的又一重要方向。以互联网为依托的现代服务业就业人员增长快速。2021年,在城镇非私营单位中,全省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就业人员达到18.69万人,比2012年增长2.11倍;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务和软件业人员达到10.73万人,比2012年增长1.01倍。与此同时,基础设施和民生领域不断补齐短板,医疗、教育、养老等产业快速发展。在城镇非私营单位中,2021年,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人员达7.21万人,较2012年增长44.2%;卫生和社会工作人员达27.91万人,较2012年增长54.1%;教育人员达63.95万人,较2012年增长37.0%。
(四)就业模式更加灵活丰富
党的十八大以来,针对部分行业淡季人力资源闲置,员工没活干“闲得慌”,而另一部分企业旺季用工短缺,有活干不完“用人荒”,福建在全国率先开展用工调剂试点,加大企业、村企、校企等形式调剂力度,通过“共享用工”,实现劳动力资源“削峰填谷”,化就业压力为人力资源活力。同时,积极拓宽灵活就业发展渠道,鼓励从事个体经营,增加非全日制岗位供给,出台多项政策不断优化自主创业环境。
三、收入分配向好发展,劳动报酬平稳增长
(一)收入分配制度更加合理规范
党的十八大以来,通过建章立制,福建合理有序的收入分配格局初步形成。一是健全最低工资调整机制,福建做好最低工资标准调查摸底和评估工作,优化最低工资标准档位结构,适时调整最低工资标准,确保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与福建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保障劳动者报酬权益,促进企业健康发展。2012年起6次调增最低工资标准,最低工资标准平均水平从2012年的1003元提高到2021年的1865元,年均增长6.4%。二是建立健全工资正常增长和决定机制。通过定期发布企业薪酬调查信息,为企业合理确定劳动报酬、劳动者合理有序流动提供信息支持。三是稳妥推进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加强对国有企业收入分配的监管,进一步规范负责人薪酬结构和水平,健全激励约束机制和市场化薪酬分配机制。
(二)居民收入稳步提升
党的十八大以来,福建居民收入水平稳步提升,如期实现翻番目标,城乡收入相对差距逐步缩小,收入分配持续优化。2021年福建地区生产总值4.88万亿元,扣除价格因素影响,2013-2021年年均实际增长8.1%;福建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由19141元增加至40659元,年均增长8.7%,扣除价格因素影响,年均实际增长6.8%,居民收入与经济发展同步。
(三)就业人员工资稳步增长
福建健全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全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从2012年的44525元提高到2021年的98071元,年均增长9.2%,年均增速最高的前三个行业分别为农、林、牧、渔业(12.3%),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10.7%),卫生和社会工作(10.6%)。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从2012年的31104元提高到2021年的62433元,年均增长8.0%,年均增速最高的前三个行业分别为金融业(15.1%),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13.0%),卫生和社会工作(9.4%)。进一步规范收入分配秩序,行业间收入差距明显缩小,全省城镇非私营单位行业间最高与最低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之比,由2012年的3.86:1缩小至2021年的2.85:1。
四、社会保障日益健全,劳动关系更加和谐
党的十八大以来,福建坚持全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方针,立足创建和谐稳定劳动关系,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工作重点,不断推进社会保障制度建设,稳步提高社保待遇水平,实现企业和劳动者互利共赢。
(一)社会保障体系不断健全
健全社会保险制度体系,巩固完善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省级统筹,把厦门市纳入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基金统收统付。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落地实施,职业年金已实现市场化投资运营。建立居民养老保险缴费激励机制,提高缴费和补贴水平。建立企业、机关事业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策衔接机制。将因病或非因工死亡丧葬补助金和遗属抚恤金列入养老保险基金支付。建立工伤保险省级统筹制度。全面实施全民参保计划。2021年全省城镇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含离退休)1329.66万人,比2012年净增574.18万人,其中,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不含离退休)1010.81万人,比2012年净增337.87万人;机关事业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不含离退休)99.23万人,比2012年净增16.69万人;失业保险参保人数716.7万人,比2012年净增257.58万人;工伤保险参保人数984.39万人,比2012年净增443.86万人。稳步提高待遇水平,实现连续23年为企业退休人员调整养老金,2016年开始连续6年调整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养老金。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养老金水平从2012年的1640元提高到2021年的2835元。城乡居民省定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从2012年的55元提高到2021年的130元。确保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100%按时足额社会化发放。
(二)劳动关系重大风险有效防范
在全国率先建立劳动关系领域风险防控机制,通过建立劳动关系监测、劳动关系预警、挂钩帮扶、部门联动等制度,突出规范用工行为,突出欠薪源头治理,有效防范劳动关系领域重大风险。2015年福建在全国率先开展“无欠薪项目部”创建活动,设立全省12333劳动保障监察热线,建立举报投诉案件省级联动处理机制,实现省内“一点投诉举报、全网联动处理”,深化“放管服”改革转变政府职能,开展劳动保障监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规范企业用工行为,有力维护劳动者权益。同时,争议多元处理机制不断完善。党的十八大以来,福建逐步把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和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整合成统一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并普遍设立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目前,省、市、县三级仲裁委调整组建率和仲裁建院率均达100%。调解仲裁“六统一”居全国前列,大中型企业劳动争议、乡镇(街道)劳动争议调解组织组建率均超过86%。全省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签订率动态保持在95%、80%以上。
党的十八大以来,全省就业工作取得一系列新成绩,为后续改革发展稳定打下了坚实的基础。但也要看到,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就业工作仍面临许多新情况、新困难、新挑战。要继续坚持积极的就业政策,促进更加充分的就业,实现更高质量的就业创业,为奋力谱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福建篇章提供有力保障,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执笔:徐 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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