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准施策稳预期 房地产业展新颜
——“喜迎二十大”福建经济社会发展成就系列之七
来源:福建省统计局 时间:2022-09-21 08:47

  房地产业在不断满足与改善居民住房需求,拉动内需和带动上下游相关行业发展,以及扩大就业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党的十八大以来,福建房地产业主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变化,坚决贯彻落实“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因城施策持续完善“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机制,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支持商品房市场更好满足购房者的合理住房需求,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和良性循环。全省房地产开发投资领域呈现诸多积极变化,投资规模不断壮大,建设成果明显扩大,企业实力不断增强,销售市场平稳发展,民众居住条件明显提高,有效拉动上下游行业发展,为进一步提升了全省经济发展的质量和效益做出应有贡献。 

  一、投资规模不断提高,建设成果显著扩大 

  党的十八大以来,全省房地产开发投资规模不断壮大,各种类型的房屋建设得到全面发展。2021年,全省完成房地产开发投资6195.61亿元,比2012年增长1.2倍,年均增长9.1%。按构成分,住宅开发投资4560.71亿元,比2012年增长1.6倍,年均增长11.2%;办公楼开发投资189.81亿元,比2012年增长0.3%;商业营业用房开发投资448.99亿元,比2012年增长21.2%,年均增长2.2%;以车位为主的其他房屋开发投资996.10亿元,比2012年增长94.3%,年均增长7.7%。住宅、车位快速发展和写字楼、商业营业用房的平稳发展,既是十年来的房地产市场生产力的释放,也是满足人民不断提高的物质生活需求的真实写照。同时,精准、有效的国家宏观调控政策措施,纠正了前期商业地产建设的盲目化、投机化,确保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 

   

  随着投资规模的壮大,房地产施工建设进度也在加快,2012年,全省商品房屋施工面积超过2亿平方米,两年后的2014年超过3亿平方米。2021年,全省房屋施工面积34667.18万平方米,比2012年增长64.1%,年均增长5.7%。房屋新开工面积6439.20万平方米,比2012年增长20.5%,年均增长2.1%。房屋竣工面积4041.68万平方米,比2012年增长81.0%,年均增长6.8%,房屋供应较为充裕。 

  

  二、行业集中有所提高,企业实力明显增强 

  党的十八大以来,房地产行业积极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企业改革、优化资源配置的工作部署,房地产企业投资环境不断改善,实力不断增强。随着全省经济保持平稳较快增长,政策支持力度的提升,房地产市场迎来众多企业参与房地产项目的开发建设。国内的一线品牌房企如万科、碧桂园、保利、华润、中海、首开等相继落户福建,通过招拍挂参与竞标土地,还与本土实力房企联合,打破地区、所有制的界限,综合运用联合、兼并、资产重组等多种形式,通过共同参与项目建设、股权并购等方式开展合作。一批企业延伸了产业链、提升了企业综合竞争力,拓展了更为广阔的发展空间,不仅加强应对行业周期变动带来的风险的能力,也推动房地产行业集中度进一步提升。2021年底,全省房地产开发经营活动企业3571家,比2012年底增加431家,增长13.7%,年均增长1.4%。 

  从登记注册类型看,2021年底,全省房地产开发企业中国有控股企业401家,占全部房地产开发企业的11.2%,比2012年底提高1.2个百分点;外商控股和港澳台控股企业289家,占8.1%,比2012年底下降8.0个百分点;以民营企业为主的私人控股企业2865家,占80.2%,比2012年底提高6.3个百分点。从资质等级看,一方面企业资质整体有所提升,2021年底全省一级资质企业32家,与2012年底基本持平;二级资质企业201家,比2012年底增加64家;三级资质企业622家,比2012年底减少148家。另一方面,企业发展潜力较大,2021年底全省暂定资质企业1938家,比2012年底增加650家,年均增长4.6%,表明即便在竞争压力增大、集中度不断提升的背景下,新兴房地产企业的成长有较大的可挖掘空间,房地产市场的增长前景依旧可期。 

  三、供给改革持续推进,市场销售保持增长 

  2015年以来,围绕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核心任务,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根据房地产调控政策要求,先后出台了《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稳定住房消费支持刚性住房需求的若干意见》《关于推进住房保障方式转变和房屋征收货币化安置工作的指导意见》和《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化解房地产库存的若干意见》等政策措施。通过抓政策落实,督促各市、县(区)结合本地实际,出台相应去库存措施;鼓励农民工进城买房,有效释放新市民购房需求;打通库存转换通道,大力推进棚改项目和房屋征收货币化安置;落实信贷支持和税收优惠政策,鼓励引导房地产企业适应市场需求,调整开发产品结构。 

  2021年,全省商品房销售面积6976.44万平方米,创历史新高,比2012年增长1.1倍,年均增长8.8%。按构成分,住宅销售面积5597.61万平方米,比2012年增长1.0倍,年均增长8.3%;办公楼销售面积192.76万平方米,比2012年增长27.8%,年均增长2.8%;商业营业用房销售面积348.80万平方米,比2012年增长66.2%,年均增长5.8%;其他房屋销售面积837.27万平方米,比2012年增长4.4倍,年均增长20.5%。 

   

  2021年,全省商品房销售额8217.26亿元,比2012年增长1.9倍,年均增长12.6%。按构成分,住宅销售额7082.59亿元,比2012年增长2.1倍,年均增长13.3%;办公楼销售额213.50亿元,比2012年增长16.8%,年均增长1.7%;商业营业用房销售额432.83亿元,比2012年增长65.2%,年均增长5.7%;其他房屋销售额488.34亿元,比2012年增长5.2倍,年均增长22.4%。 

  四、居住条件明显改善,安居工程稳步推进 

  党的十八大以来,全省上下坚决贯彻中央的宏观调控政策和福建省委、省政府的工作部署,把住房发展作为推进全省经济发展和改善民生的重点,在加强房地产调控、保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同时,大力开展保障性住房和棚户区改造建设,加快建立健全住房保障体系,努力扩大住房保障覆盖面,积极改善人民的居住条件,提高了整体居住质量。2021年全省城镇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为43.9平方米,比2012年增加5.7平方米,年均增长1.6%。 

  住房保障政策不断完善,省政府先后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完善保障性住房分配政策加快配租配售步伐的通知》《关于推进住房保障方式转变和房屋征收货币化安置工作的指导意见》《关于进一步做好城镇棚户区和城乡危房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等一系列政策文件,构建了以廉租房、经济适用房、公共租赁住房、限价商品住房为主要内容的层次丰富、形式多样的住房保障体系,完善了对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在资金、用地等方面的优惠和支持,基本建立了住房保障工作协调机制、规划计划制度、推进机制、目标责任管理体制、监督检查机制和考核奖惩机制,以及保障性住房分配运营、准入退出、分配和后期管理的规范化管理制度。 

  2012年以来,全省保障性住房建设全面展开,每年均列入为民办实事项目,实行目标责任管理,已连续10年超额提前完成年度目标任务。截至2021年底,全省累计开工各类保障性住房95.61万套公共租赁住房(含廉租住房)新开工15.7万套经济适用住房新开工1.56万套限价商品住房新开工7.55万套各类棚户区70.8万户,其中城市棚户区68.4万户、国有工矿棚户区0.2万户、林区0.9万户、垦区1.3万户累计完成投资4021亿元。 

  党的十九大召开后,“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成为房地产市场新定位,住房属性定位由原来的居住、投资双重属性逐步转变为以满足广大居民和保障中低收入群体居住为主的准公共产品属性。住房保障体系的建设进入新阶段,一些全新的保障模式正在不断涌现,全省逐步构建以廉租房、公共租赁住房、限价商品住房为主的层次丰富、形式多样住房保障体系,同时在福州、厦门、泉州、漳州等地分步实施老旧小区综合整治工作,根据辖区的实际情况进行改造,以解决老旧小区急需解决的排水、通行、照明、安防等,整体提升改造效果,完善老旧小区管理体系。随着住房保障制度不断完善,住房保障开始走向高质量发展之路,不仅满足住有所居,也朝着满足安居宜居的方向发展,这为福建房地产业发展拓展了新的空间和思路。 

  五、外延内涵持续发力,开发企业实力增强 

  从外延看,房地产投资和消费对社会经济发展起到了双向拉动作用,带动建筑业、建材装饰、家电等相关行业发展,并创造了大量就业岗位,2021年,全省城镇非私营房地产业从业人员达到16.18万人,占当年就业人数的比重为3.7%,比2012年提高2.2个百分点。另外,房地产业的投资是通过建筑业企业实现的,劳动密集型的建筑业吸纳劳动力对就业市场产生积极作用,2021年全省城镇非私营建筑业从业人员112.75万人,占当年就业人数的比重为26.0%,比2012年提高9.2个百分点。房地产业的快速发展,也以乘数效应带动着与之密切相关的建材、钢铁、家具、家电等多个行业的发展。从内涵看,房地产开发企业资产规模大幅增加,综合实力显著增强。2021年,全省房地产企业主营业务收入4510.05亿元,比2012年增长1.5倍,年均增长11.0%;利润总额434.45亿元,比2012年增长46.9%,年均增长4.4%;职工薪酬135.39亿元,比2012年增长1.7倍,年均增长11.7%。 

  六、关联行业协调发展,吸纳更多就业人口 

  在房地产关联行业上,随着房地产开发经营的不断发展壮大,住宅小区的建设规模不断扩大,物业管理、中介服务等新兴房地产服务业也快速发展起来。2021年全省规模以上物业管理企业法人有332家,比2012年增加49家,年均增长1.8%;从业人员10.52万人,比2012年增加4.61万人,年均增长6.6%;企业资产总额212.56亿元,比2012年增加108.36亿元,年均增长8.2%;营业收入205.25亿元,比2012年增加164.64亿元,年均增长19.7%。随着市场交易的活跃,房地产中介服务行业得到较快发展,2021年,全省规模以上房地产中介服务企业法人有87家,比2012年增加56家,年均增长12.1%;从业人员0.73万人,比2012年增多0.32万人,年均增长6.5%;企业资产总额177.39亿元,比2012年增加166.88亿元,年均增长36.9%;营业收入55.43亿元,比2012年增加49.37亿元,年均增长27.9%。非企业法人的中介组织星罗密布,吸纳了更多的就业人口,成为房地产中介服务行业的重要组成部分。 

  七、因城施策措施得力,联动机制稳定市场 

  近年来,中央部委、省里主管部门集思广益,针对不同城市不同情况制定不同措施,加强房价、地价联动调控,确保调控政策措施的有效性和协调性。省内福州市、厦门市、泉州市在探索道路上取得较为明显的成效。 

  泉州市制定房地产稳定健康发展中长期规划(2018-2025年),综合采取了限价、限购、限售等一系列措施,并在全省率先实行片区精准调控、“限房价、竞地价”政策和公证摇号公开销售新模式,有效破解了房地产调控“头痛医头、脚痛医脚”老大难问题,推动房地产健康发展,促进实体经济转型升级,有效改善市民住房条件,形成“三赢”的良好局面。 

  福州市、厦门市近三年实施房价、地价联动机制,明确商住用地综合采用“限房价、限地价、定配建、摇号”等房、地联动出让方式,在土地出让环节明确住宅项目的装修水平、绿色建筑、装配式要求等内容,新建商品住宅价格按照年度控价区间,进行合理定价,引导企业理性拿地,同时维护房价稳定、市场健康。 

  党的十八大以来,福建房地产业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但目前行业发展中仍存在一些亟需研究解决的矛盾和问题,房地产市场调控的科学性、精准性有待进一步提高,住房供应政策体系有待进一步健全,房地产市场长效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 

  展望未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全省房地产业一定能够继续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积极服务和深度融入新发展格局,有效应对各种风险挑战,保持房地产开发投资平稳健康发展,在新的征程上奋力谱写福建房地产发展新篇章,为建设新福建做出应有的贡献。 

  (执笔:范李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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