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FJ00205-2500-2009-00066
- 备注/文号:闽统[2009]62号
- 发布机构:福建省统计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09-12-04
- 有效性: 有效
各设区市统计局,调查队:
根据《国家统计局关于布置2009年统计年报和2010年定期统计报表制度的通知》(国统字〔2009〕106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重新修订了2009年统计年报和2010年定期统计报表制度。现将《2009年统计年报和2010年定期统计报表制度修订的主要内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2009年统计年报和2010年定期统计报表制度修订的主要内容
二○○九年十二月四日
附件:
2009年统计年报和2010年
定期统计报表制度修订的主要内容
2009年统计年报表的有效期至2010年6月,2010年定期统计报表的有效期至2011年1月。本文未提及修订内容的各项报表制度继续执行。
根据修订后颁布的统计法,将报表制度前列示的统计法内容调整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七条规定: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以及个体工商户和个人等统计调查对象,必须依照本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提供统计调查所需的资料,不得提供不真实或者不完整的统计资料,不得迟报、拒报统计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九条规定: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对在统计工作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信息,应当予以保密。
统计标准
根据《国务院关于统计上划分城乡规定的批复》(国函〔2008〕60号)精神,国家统计局于2009年第四季度开展全国城乡划分清查工作,并建立各专业统一使用的《统计用区划代码和城乡划分代码库》(简称:《代码库》),于今年年底由各地统计局设计管理部门向局、队各专业及有关部门提供。各地统计局设计管理部门定期对《代码库》进行维护。
1.各项统计调查基层报表表式中的12位“行政区划代码”标识名称改为“区划代码”,统计调查所涉及的区划代码统一从《代码库》中取得。
2.各专业统计中凡使用城乡分类的,需在基层报表表式中增加12位统计用区划代码标识,并从《代码库》中取得城乡分类代码进行城乡数据加工汇总。
基本单位统计
一、报表修订内容
1.“法人单位基本情况”(101-1表)和“产业活动单位基本情况”(101-2表),增加指标,变更部分指标名称及内容。
2.“按行业分组法人单位和产业活动单位数”(J301表),法人单位数增列“其中:规模、资质或限额以上单位数”。
3.“变更和剔除单位情况”(J401表),表名改为“变更组织机构代码和剔除单位一览表”;表号改为J402表;统计范围改为辖区内所有组织机构代码变更的单位,以及在机构编制、民政、税务和工商等部门进行注销登记的或通过各项统计调查查到需剔除的法人单位和产业活动单位;增加“原组织机构代码”和“登记机关代码:B-机构编制部门、M-民政部门、S1-国税部门、S2-地税部门、G-工商部门、Q-其他”;“组织机构代码”改为“新组织机构代码”,“更新类型代码”改为“1-变更组织机构代码、2-剔除”,不可复选;取消“邮政编码”、“行业代码”和“更新时间”。
4.增加“按行业和机构类型分组的新增、变更法人单位和产业活动单位数”(J401表),统计范围为辖区内所有新增、变更和剔除的法人单位和产业活动单位,报送频率为半年报。
5.将“新增、变更和注销单位情况表”(J410表)表号改为J409;表式按国家统计局、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民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印发新修订的<全国基本单位名录更新制度>的通知》(国统字〔2009〕78号)执行。
二、报送要求
“法人单位基本情况”(101-1表)和“产业活动单位基本情况”(101-2表),统计范围改为所有新增以及变更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单位详细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行业代码等内容的法人单位和产业活动单位。上述变更单位101表由县及县以上统计局名录库管理人员根据机构编制、民政、税务和工商等部门提供的变更登记资料修改生成。
国民经济核算
一、地区生产总值核算制度
取消“按当年价格计算的上年地区生产总值构成项目”(Q303附表)。
二、国民资产核算制度
1.取消制度说明中第五条期末国民资产存量核算内容。
2.取消“资产负债综合表”(Q331表)、“非金融企业部门资产负债表”(Q332表)、“金融机构部门资产负债表”(Q333表)、“政府部门资产负债表”(Q334表)和“住户部门资产负债表”(Q335表)中甲栏“2.存款、3.贷款”项下的“长期”、“短期”。
农业统计
一、农林牧渔业统计报表制度
1. “林产品生产情况”(A304-2表),增加“八角”这一指标。
2. 增加“夏收农作物播种面积与产量预计”(A402-2表),只上报“早稻”及其分项。
3. 调整上报时间。2009年全年实际上报时间改为次年1月15日前,2010年全年预计上报时间改为
二、农业产值和价格综合统计报表制度
(一)农林牧渔产值统计制度
“农林牧渔业总产值”(M301表/M401表)和“农林牧渔业总产值计算表”(M451表),2009年全年实际上报时间改为次年1月20日前,2010年全年预计上报时间改为12月底。
(二)农产品价格调查方案
取消“农产品批发价格调查表”(M704-1表至M704-8表)和“农民实际购买农业生产资料价格情况”(M201-1表)。
三、农产量抽样调查制度
“夏收、早稻、秋收粮食预测、实测产量”(S404表),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山东、河南、陕西、甘肃、新疆调查总队报送时间改为预测
四、农村社区基本情况调查制度
“村基本情况”(U102表)免报。
工业统计
一、规模以上工业统计报表制度
1.规模以上成本费用调查纳入制度,将“工业企业主要经济指标”(B103表)与“成本费用调查”(B703表)整合为“工业企业财务状况及产销总值(限成本费用调查企业填报)”(B103—1表),和“工业企业财务状况及产销总值(限非成本费用调查企业填报)”(B103—2表)。
2.取消“工业生产与经营预计完成情况表”(B224表)。
3.“工业企业主要经济指标”(B202表),表名改为“工业企业财务状况”,取消“流动资产平均余额”,增加“存货”和“流动资产合计”。
4.“规模以上工业主要产品生产能力”(B106表),甲栏增加“火电设备容量”、“水电设备容量”、“核电设备容量”、“风电设备容量”。
5.部分调整《规模以上工业主要产品产量目录》和《主要工业产品销售、库存、订货目录》。
二、规模以下工业抽样调查统计报表制度
1.“工业企业样本调查表”(B211表),增加“出口交货值”、“期末剩余订单额”、“生产能力(设备)利用率”。
2.“工业企业样本调查表”(B211表)、“个体工业调查表”(B214表)和“规模以下工业总量指标”(B411表),上报时间改为
能源统计
1.“工业企业能源购进、消费及库存”(P201表),9月份定报上报时间改为
2.“工业企业水消费”(P206表),表名改为“工业企业用水情况”,增加外供水量指标,调整填报目录。报送时间上半年为
建筑业统计
1.从2009年年报和2010年定期报表开始,资质内建筑业企业统计范围按新发布的《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2007年第159号)执行,原规定同时废止。
统计范围为“注册地”在本省的资质建筑企业、“注册地”在外省的入闽施工的资质总承包和专业承包建筑业企业(以地市为单位上报)。
2.在“建筑业企业财务状况”年报C103表中增加“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费”指标。
3.“建筑业企业生产情况”(C202表、C401表),将“外省完成的产值”指标列为“建筑业总产值”指标的其中项;“劳动人员情况”改为“从业人员情况”;“计算劳动生产率的平均人数”改为“计算建筑业劳动生产率的平均人数”。
4.删减“建筑业企业承建工程一览表”(C251表)。
5.建筑业生产情况表(C102表)在“建筑业总产值”下增加“其中:在福建省完成的产值”及其按地市分组;“年末从业人员中农民工人数”。
6.“劳务分包建筑业企业生产经营情况(C105表)”增加“年末从业人员中农民工人数”指标。
7.建筑业月度统计报表上报时间由原来的5日12时前调整为4日18时前。
固定资产投资统计
1.在“固定资产投资完成情况”(H201表)、“城镇固定资产投资完成情况”(H401表)和“农村非农户固定资产投资完成情况”(H402表)中增加“保障性住房本年完成投资,其中:廉租房”、“保障性住房施工面积,其中:廉租房”、“保障性住房竣工面积,其中:廉租房,”、“保障性住房竣工套数”和“其中:廉租房”指标。
2.“亿元以上新开工项目报告”(H202表),在“项目投产后主要生产产品或生产设备技术水平”下增加“3、国内一般水平”。精简“项目建设主要用途”的选项,将“1、增加产能”和“2、增加新产品”合并为“1、增加产能或新产品”;删除“3、改进工艺”;删除表外“补充资料:1.是否有项目审批文件 2.项目审批文号”。
3.在“固定资产投资完成情况”(H201表)中增加“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号”、“施工许可证号”、“项目类别”和“重点项目级别”四个指标。
4.增加“部门固定资产投资管理信息综合表(季报)”(H403表),统计内容为当季新增投资项目管理信息。上报频率:按季度上报。
房地产开发统计
“房地产开发项目情况”(X203表)和“房地产开发企业(单位)施工、销售和空置情况”(X402表)增加“补充资料:保障性住房本年完成投资(万元),其中:廉租房;保障性住房施工面积(平方米),其中:廉租房;保障性住房竣工面积(平方米),其中:廉租房;保障性住房竣工套数(套),其中:廉租房”。
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统计
一、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统计报表制度
(一)调整统计原则和统计标准
1.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法人企业按法人经营地原则统计,即按法人企业主要经营活动所在地进行统计,其所属全部产业活动单位(含异地)由法人企业统一组织填报;非批发和零售业法人单位附营的批发和零售业产业活动单位、非住宿和餐饮业法人单位附营的住宿和餐饮业产业活动单位按产业经营地的原则统计。
2.将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全面统计范围扩大到统计上达到规模标准的个体经营户,其规模标准参照《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统计限额标准》执行。
3.将有关报表内“市、县、县以下”统计分组改为“城镇、乡村,城镇列其中:城区”。
(二)基层表
1.“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商品购进、销售和库存总额”(E102-1表),统计范围调整为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法人企业和个体经营户,以及非批发和零售业法人单位附营的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产业活动单位,取消表内关于商品分类销售的统计。
2.“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经营情况”(E102-2表),统计范围调整为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法人企业和个体经营户,以及非住宿和餐饮业法人单位附营的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产业活动单位。
3.“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企业财务状况”(E103-1表)和“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企业财务状况”(E103-2表),表内指标“投资收益(65)”调入补充资料。
4.“亿元以上商品交易市场成交情况”(E104表),取消“市场管理机构的组织机构代码”、“个体经营户租用摊位数”;增加12位的“区划代码”。
5.“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连锁经营情况”(E105-1表),拆分为“批发和零售业连锁经营情况”(E105-1表)和“住宿和餐饮业连锁经营情况”(E106-1表),并调整部分指标,报送时间由2月底前改为1月底前。
6.“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连锁门店及配送中心分布情况”(E105-2表),拆分为“批发和零售业连锁门店及配送中心分布情况”(E105-2表)、“住宿和餐饮业连锁门店及配送中心分布情况”(E106-2表),报送时间由2月底前改为1月底前。
7.增加“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个体经营户基本情况”(E107表),统计范围为辖区内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个体经营户,报送时间为1月底前,由设区市统计局核转上报,报送方式为电子邮件。
8.“限额以下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样本单位基本情况表”(E108表),所在地分组调整为“城区、镇区、乡村”,增加“商品销售额(限批发和零售业单位填报)”、“营业额(限住宿和餐饮业单位填报)”。
9.取消“限额以上餐饮业企业能源消费情况”(E110表)。
10.“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商品销售、库存情况”(E202-1表),表名改为“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商品销售和库存额”;统计范围调整为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法人企业和个体经营户,以及非批发和零售业法人单位附营的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产业活动单位;取消“本表所包括本区产业活动单位数(个)”和“批发额”指标,增加“销售额”、“期末库存额”的上年同期数。
11.“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经营情况”(E202-2表),统计范围调整为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法人企业和个体经营户,以及非住宿和餐饮业法人单位附营的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产业活动单位;取消“本表所包括本区产业活动单位数(个)”。
12.“限额以下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样本单位调查表”(E202-3表),拆分为“限额以下批发和零售业样本单位调查表”(E202-3表)和“限额以下住宿业和餐饮业样本单位调查表”(E202-4表),调整部分指标。
13.“重点批零住餐企业主要经济指标”(E203表),拆分为“重点批发和零售业企业主要经济指标”(E203-1表)和“重点住宿和餐饮业企业主要经济指标”(E203-2表),并调整报送方式,由重点企业联网直报,各设区市统计局免报。
14.取消“其他行业消费品零售额”(E204表)。
15.增加“重要商品购进、销售和库存”(E204表),统计范围为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法人企业、重点批发和零售业企业;限额以上企业报送时间分别为
16.取消“限额以上餐饮业企业能源消费情况”(E205表)。
17.取消“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主要商品销售数量情况”(FE254表)。
18.取消“接待过夜旅游者人数月报表”(FE251表) 、“接待过夜外国旅游者人数月报表”(FE252表)和“景区接待能力统计表”(FE255表)。
(三)综合表
1.取消“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商品购进、销售、库存总额”(E301表)、“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经营情况”(E302表)、“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企业财务状况”(E303表)、“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情况”(E304表)、“限额以上餐饮业企业能源消费情况”(E305表)。
2.“批发和零售业商品销售情况”(E401表),统计范围调整为辖区内全部批发和零售业法人企业和个体经营户;调整表内分组指标。
3.“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经营情况”(E402表),表名改为“住宿和餐饮业经营情况”,统计范围调整为辖区内全部住宿和餐饮业法人企业和个体经营户;调整表内分组指标。
4.取消“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商品销售分类情况”(E403表),由超级汇总数据进行替代。
5.“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E404表),统计范围调整为辖区内全部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法人企业和个体经营户,以及非批发和零售业法人单位附营的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产业活动单位、非住宿和餐饮业法人单位附营的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产业活动单位;调整部分指标。
6.取消“限额以上餐饮业企业能源消费情况”(E405表)。
7.取消“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主要商品销售数量情况”(FE401表)。
8.取消“接待过夜旅游者人数月报表”( FE451表)、“接待过夜外国旅游者人数月报表”(FE452表)。
二、成品油批发和零售统计制度
将本制度并入《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统计报表制度》中。
1.取消“成品油批发企业(单位)能源商品购进、销售与库存”(E321表)、“成品油零售企业(单位)能源商品销售与库存”(E322表)、“成品油批发企业(单位)能源商品购进、销售与库存”(E121表)和“成品油零售企业(单位)能源商品销售与库存”(E122表)”,以四季度季报代替年报。
2.“成品油批发企业(单位)能源商品购进、销售与库存”(E221表),表名改为“重要商品购进、销售和库存(成品油批发单位填报)”;“成品油零售企业(单位)能源商品销售与库存”(E222表),表名改为“重要商品销售和库存(成品油零售单位填报)”;“成品油批发企业(单位)能源商品购进、销售与库存”(E421表),表名改为“重要商品购进、销售和库存(成品油批发单位填报)”;“成品油零售企业(单位)能源商品销售与库存”(E422表),表名改为“重要商品销售和库存(成品油零售单位填报)”;各表中“年初库存”改为“期初库存”。
服务业统计
一、服务业财务状况报表制度
1.调整“出版业(事业)财务状况”(F327表)部分指标。
2.“出版业(企业)财务状况”(F328表),取消“损益”和“分配及其他”,保留上述指标原其中项指标。
3.“社会福利业企业会计制度财务状况”(F329表),表名改为“社会福利业财务状况”;指标和统计范围做较大调整。
4.“社会福利业事业会计制度财务状况”(F330表),表名改为“社会组织财务状况”,指标和统计范围做较大调整。
5.取消“民间非营利组织财务状况”(F331表)。
6.“研究与试验发展业财务状况”(F332表),取消“各种设备、交通工具及图书资料购置费”;增加“对个人和家庭补助”;“人员支出”改为“工资福利支出”,“公用支出”改为“商品和服务支出”。
7.“铁路运输业财务状况”(F339表),指标做较大调整。
8.“航空运输业企业财务状况”(F341表),表名改为“航空运输业财务状况”。
9.“电信和其他信息传输服务业企业主要财务指标”(F343表),表名改为“电信和其他信息传输服务业财务状况”,指标和统计范围做较大调整。
10.增加“水利服务业(行政)财务状况”(F347表)、“水利服务业(事业)财务状况”(F348表)和“水利服务业(企业)财务状况”(F349表)3张报表。
二、部分服务业抽样调查统计报表制度
1.“企业总量指标”(F301表)、“企业总量指标及增长速度”(F401表)和“服务业企业调查”(F201表),取消“费用合计”项下的“差旅费、工会经费、上缴的各种费用”。
2.“企业总量指标”(F301表)和“企业总量指标及增长速度”(F401表),取消“增加值”。
运输邮电业统计
一、交通运输业
1.“全省公路运输汽车拥有量”(D306表),表名改为“全省公路营运汽车拥有量”,统计范围改为在公路运输管理部门登记注册从事公路客货运输的营业性汽车。
2.“全省公路客货运输量”(D308表),统计范围改为在公路运输管理部门注册登记从事公路运输的营业性载客汽车和营业性货运车辆。
3.“个体公路客货运输量”(D309表),统计范围改为在公路运输管理部门注册登记从事公路运输的个体营业性车辆。
4.“民用运输轮驳船拥有量”(D311表),表名改为“全省营业性民用运输轮驳船拥有量”,统计范围改为在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审批、备案,从事营业性旅客和货物运输生产的船舶。
5.“个体运输轮驳船拥有量”(D312表),统计范围改为在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审批、备案,从事营业性旅客和货物运输生产的个体船舶。
6.“全省水路客货运输量”(D313表),统计范围改为在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审批、备案,从事营业性旅客和货物运输生产的船舶。
7.“个体水路客货运输量”(D314表),统计范围改为在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审批、备案,从事营业性旅客和货物运输生产的个体船舶。
8.“国家铁路客货运输量”(D322表)、“国家铁路分货类运输量”(D323表)、“国家铁路地区间货物交流”(D327表)、“国家铁路每日平均装卸车数及货车静载重”(表D328表),统计范围改为国家铁路(含国家控股合资铁路)。
9.“客货运输完成情况”(D407表),表名改为“公路、水路营业性客货运输完成情况”,统计范围改为在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登记注册从事营业性客货运输的公路运输工具和船舶。
二、邮电通信业
“邮电通信行业基本情况”(D337表),取消“用户交换机容量”。
企业调查
一、《企业集团统计报表制度》
取消《企业集团统计报表制度》。
二、企业景气调查制度
1.“企业基本情况调查表”(N131表)中“企业登记注册类型”按照《关于划分企业登记注册类型的规定》中统一的分类名称及代码进行修订;取消“是否为乡镇企业”选项,增加“是否有出口业务”。
2.“工业企业景气调查问卷”(N231表),“国外订货”改为“出口订货”。适当减少样本量。
城镇住户调查
1.对拒访户不再采用上下户替换,而是用家庭人口、就业人口、户主文化程度、家庭收入和住房条件等相近户替换。
2.“城镇居民家庭现金收支调查表”(W203表),在“赡养收入”下增加“其中:来自城镇人员的赡养收入”;“捐赠收入”下增加“其中:来自城镇人员的捐赠收入”;“个人所得税”下增加“其中:来自工资性收入、来自经营活动、来自财产性收入、来自转移性收入”四个指标。
农村住户调查
免报“农村劳动力就业与流动情况”(T304表)、“农村住户劳动力就业与外出从业情况”(T402表)、“农村住户人口与劳动力就业情况”(T104表)中第9-12、14-17、24-30、34、36-52项指标和“农村住户劳动力就业与外出从业情况”(T202表)中的第1至22项指标。上述免报的报表及调查内容纳入到农民工监测调查方案中。
房地产价格统计
取消“土地交易价格调查表”(V220表)、“房屋销售价格调查表”(V221表)、“房屋租赁和物业管理价格调查表”(V222表)“项目类型”或“房屋类型”中部分非基层填报项的编码。
人口变动情况抽样调查
“人口变动和劳动力调查表”(R101表),取消“本户户籍外出人口情况”和“本户暂住人口情况”两部分内容;“本户基本情况”中取消H4、H5和H6项,修改“H3.应在本户登记的人数”的调查内容;“本户人口情况”中增加“R8.调查时点居住地”和“R9.离开户口登记地时间”;调整“R6.户口性质”和“R7.户口登记地”两个项目的选项内容。(详见《人口变动情况抽样调查方案》)
劳动力调查
2010年二季度全省劳动力调查暂停一次,四季度全省劳动力调查结合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进行,调查项目适当调整。
劳动统计
一、劳动统计报表制度
“单位从业人员和劳动报酬情况”(I301表)和“单位从业人员和劳动报酬情况”(I401表),甲栏分组目录作调整,详见《劳动统计报表制度》。
二、新增《私营单位工资统计报表制度》。调查对象为私营企业法人;调查方法是抽样调查;调查内容包括单位基本情况,全部就业人数、工资总额和平均工资;调查频率为年度调查。(详见《私营单位工资统计报表制度》)
社会统计
一、“社会发展基本情况统计表”(K331表)
对部分指标、计量单位、汇总代码和小数位进行调整:
1.人口状况:原“年末总人口”修改为“年末常住人口”;
2.居民生活:原“城市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修改为“城镇居民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原“城市私人机动车保有量”修改为“私人机动车保有量”;
3.劳动就业:原“全社会就业人员数”修改为“就业人员数”;
4.社会保障:原“农村社会救助总人数”修改为“农村社会救济人数”;
5.文化体育:原“公共图书馆藏书量”修改为“公共图书馆总藏量”;原“订销报纸期刊累计份数”修改为“订销报刊杂志累计份数”;取消“其中:期刊”;
6.社会治安:原“律师人数”修改为“执业律师人数”。
二、妇女儿童情况表(K312表)
“妇女儿童情况”(K312表),“孕妇产前医学检查率”改为“产前检查率”。
科技统计
2009年开展第二次全国R&D资源清查工作。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科技统计年报、重点企业科技活动情况年快报制度、软件业科技统计年报制度均免报。高新技术产品调查表保留。
市、县社会经济基本情况统计
报表内容根据修订后的各专业和有关部门统计报表制度进行调整,表式另发;2009年城市社会经济基本情况统计仍由调查队系统完成。
主题词:统计 年报 报表 2009年 通知
福建省统计局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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