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FJ00205-2500-2009-00053
- 备注/文号:闽统[2009]56号
- 发布机构:福建省统计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09-09-16
- 有效性: 有效
局队各处室、直属事业单位,派驻机构:
为了做好我省统计资料保密和管理工作,根据相应的法规和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特制定《福建省统计资料保密和管理规定》。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九年九月十六日
福建省统计资料保密和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做好我省统计资料保密和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家统计局 国家保密局关于印发〈统计工作国家秘密范围的规定〉的通知》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涉及《统计工作国家秘密目录》内容的统计资料,严格按照《国家统计局 国家保密局关于印发〈统计工作国家秘密范围的规定〉的通知》要求进行保密和管理。
第三条 《统计工作国家秘密目录》以外的下列统计资料不得对外公开:
(一)标有密级的统计资料;
(二)属于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信息以及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统计资料;统计调查中获得的能够识别或推断单个统计调查对象身份的资料;
(三)公开后可能损害第三方合法权益的统计资料;
(四)未经批准,标注有“内部文件(资料)”和“注意保存(保管、保密)”等警示字样的统计资料;
(五)正在调查、讨论、处理过程中的统计资料;
(六)统计违法案件材料或公开后可能影响检查、调查、取证等统计执法活动的相关统计资料。
(七)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不应公开的统计资料。
第四条 统计资料对外公开要按“积极防范、突出重点、既确保国家秘密又便利各项工作”的原则,对外公开前进行保密审查;统计资料对外公开保密审查工作实行局长(总队长)领导下的职能处室负责制;统计资料对外公布的保密审查必须有文字记载并妥善保存。
第五条 统计资料对外公开的形式或平台包括省局统计门户网站、举办的新闻发布会、编辑出版的公开出版物,报刊、广播和电视等。
第六条 省统计局、调查总队各处室对外(包括省直有关部门)提供涉及《统计工作国家秘密目录》内容的各类介质的统计资料,应标注密级和解密时间;对相关省直部门和其他单位、个人提供内部使用的统计资料应遵循“谁提供,谁告知,谁负责”的原则,标注内部使用要求,未经批准不得公开;提供统计资料的经办人要签名,处室负责人要审签;省有关部门索取统计资料要有函件,函件需说明索取统计资料的内容和用途、使用范围,相关处室要保存好函件备查;除省统计局或调查总队综合处外,其余处室对外提供统计资料,无论是否涉密,不得涉及非本处室负责提供的数据及资料;有关媒体索取的统计资料,分别由省统计局、调查总队综合处按照职责和程序负责提供,其他处室不得擅自提供。
第七条 统计资料对外发布的程序:按有关规定和职责分工,由该统计资料的拟稿处室领导核稿,省统计局或调查总队综合处会稿,拟稿处室的分管领导签发,必要时由省统计局或调查总队主要负责人签发。
第八条 对含有不应公开内容的统计资料,能够作区分处理的应作区分处理,不应公开的内容不能公开。各处室撰写的统计分析,应视其使用范围,分别起草局(总队)统计内网使用稿和局(总队)统计外网使用稿,并按照有关程序进行审签、发布。
第九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统计工作国家秘密目录
附件:
统计工作国家秘密目录
序号 |
国家秘密事项名称 |
密级 |
保密期限 |
控制范围 |
1 |
国家统计局专报党中央、国务院领导有关重大情况的统计分析材料 |
绝密 |
公布前 |
有关人员 |
2 |
国家统计局专报党中央、国务院领导的统计分析材料 |
机密 |
公布前 |
有关人员 |
3 |
工业统计中有关武器弹药行业的指标数据 |
机密 |
长期 |
有关人员 |
4 |
投资统计中国防军工项目投资额 |
机密 |
长期 |
有关人员 |
5 |
国家统计局《统计报告》年度经济形势分析 |
秘密 |
公布前 |
有关人员 |
6 |
国家统计局《统计报告》季度经济形势分析 |
秘密 |
公布前 |
有关人员 |
7 |
国家统计局《简明统计资料》增刊 |
秘密 |
公布前 |
有关人员 |
8 |
全国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民总收入 |
秘密 |
公布前 |
有关人员 |
9 |
国内生产总值 |
秘密 |
公布前 |
有关人员 |
10 |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地区生产总值 |
秘密 |
公布前 |
有关人员 |
11 |
全国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调查失业率 |
秘密 |
公布前 |
有关人员 |
12 |
全国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全社会固定资产总额 |
秘密 |
公布前 |
有关人员 |
13 |
全国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林牧渔业总产值 |
秘密 |
公布前 |
有关人员 |
14 |
全国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作物播种面积 |
秘密 |
公布前 |
有关人员 |
序号 |
国家秘密事项名称 |
密级 |
保密期限 |
控制范围 |
15 |
全国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粮食、棉花、油料、肉类、水产品产量 |
秘密 |
公布前 |
有关人员 |
16 |
全国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工业总产值 |
秘密 |
公布前 |
有关人员 |
17 |
全国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工业增加值 |
秘密 |
公布前 |
有关人员 |
18 |
全国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煤、电、油及有色金属产量 |
秘密 |
公布前 |
有关人员 |
19 |
全国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筑业总产值 |
秘密 |
公布前 |
有关人员 |
20 |
全国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筑业增加值 |
秘密 |
公布前 |
有关人员 |
21 |
全国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 |
秘密 |
公布前 |
有关人员 |
22 |
全国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居民消费价格指数 |
秘密 |
公布前 |
有关人员 |
23 |
全国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商品零售价格指数 |
秘密 |
公布前 |
有关人员 |
24 |
全国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生产资料价格指数 |
秘密 |
公布前 |
有关人员 |
25 |
全国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产品生产价格指数 |
秘密 |
公布前 |
有关人员 |
26 |
全国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工业品出厂价格指数 |
秘密 |
公布前 |
有关人员 |
27 |
全国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工业品购进价格指数 |
秘密 |
公布前 |
有关人员 |
28 |
全国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固定资产投资价格指数 |
秘密 |
公布前 |
有关人员 |
29 |
全国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房地产价格指数 |
秘密 |
公布前 |
有关人员 |
30 |
全国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村居民人均现金收入 |
秘密 |
公布前 |
有关人员 |
序号 |
国家秘密事项名称 |
密级 |
保密期限 |
控制范围 |
31 |
全国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 |
秘密 |
公布前 |
有关人员 |
32 |
全国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 |
秘密 |
公布前 |
有关人员 |
33 |
全国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
秘密 |
公布前 |
有关人员 |
34 |
全国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 |
秘密 |
公布前 |
有关人员 |
35 |
人口普查数据 |
秘密 |
公布前 |
有关人员 |
36 |
经济普查数据 |
秘密 |
公布前 |
有关人员 |
37 |
农业普查数据 |
秘密 |
公布前 |
有关人员 |
主题词:文秘 统计资料 规定 通知
福建省统计局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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