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FJ00205-2500-2009-00053
  • 备注/文号:闽统[2009]56号
  • 发布机构:福建省统计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09-09-16
  • 有效性: 有效
福建省统计局 国家统计局福建调查总队关于印发统计资料保密和管理规定的通知
来源:本网 时间:2009-09-16 17:15

局队各处室、直属事业单位,派驻机构:

为了做好我省统计资料保密和管理工作根据相应的法规和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特制定《福建省统计资料保密和管理规定》。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九年九月十六日

 

 

福建省统计资料保密和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做好我省统计资料保密和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家统计局 国家保密局关于印发〈统计工作国家秘密范围的规定〉的通知》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涉及统计工作国家秘密目录》内容的统计资料,严格按照《国家统计局 国家保密局关于印发〈统计工作国家秘密范围的规定〉的通知》要求进行保密和管理。

第三条  统计工作国家秘密目录》以外的下列统计资料不得对外公开:

(一)标有密级的统计资料;

(二)属于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信息以及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统计资料;统计调查中获得的能够识别或推断单个统计调查对象身份的资料;

(三)公开后可能损害第三方合法权益的统计资料;

(四)未经批准,标注有“内部文件(资料)”和“注意保存(保管、保密)”等警示字样的统计资料;

(五)正在调查、讨论、处理过程中的统计资料;

(六)统计违法案件材料或公开后可能影响检查、调查、取证等统计执法活动的相关统计资料。

(七)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不应公开的统计资料。

第四条  统计资料对外公开要按“积极防范、突出重点、既确保国家秘密又便利各项工作”的原则,对外公开前进行保密审查;统计资料对外公开保密审查工作实行局长(总队长)领导下的职能处室负责制;统计资料对外公布的保密审查必须有文字记载并妥善保存。

第五条  统计资料对外公开的形式或平台包括省局统计门户网站、举办的新闻发布会、编辑出版的公开出版物,报刊、广播和电视等。

第六条  省统计局、调查总队各处室对外(包括省直有关部门)提供涉及《统计工作国家秘密目录》内容的各类介质的统计资料,应标注密级和解密时间;对相关省直部门和其他单位、个人提供内部使用的统计资料应遵循“谁提供,谁告知,谁负责”的原则,标注内部使用要求,未经批准不得公开;提供统计资料的经办人要签名,处室负责人要审签;省有关部门索取统计资料要有函件,函件需说明索取统计资料的内容和用途、使用范围,相关处室要保存好函件备查;除省统计局或调查总队综合处外,其余处室对外提供统计资料,无论是否涉密,不得涉及非本处室负责提供的数据及资料;有关媒体索取的统计资料,分别由省统计局、调查总队综合处按照职责和程序负责提供,其他处室不得擅自提供。

第七条  统计资料对外发布的程序:按有关规定和职责分工,由该统计资料的拟稿处室领导核稿,省统计局或调查总队综合处会稿,拟稿处室的分管领导签发,必要时由省统计局或调查总队主要负责人签发。

第八条  对含有不应公开内容的统计资料,能够作区分处理的应作区分处理,不应公开的内容不能公开。各处室撰写的统计分析,应视其使用范围,分别起草局(总队)统计内网使用稿和局(总队)统计外网使用稿,并按照有关程序进行审签、发布

第九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统计工作国家秘密目录

  


附件:

统计工作国家秘密目录

序号

国家秘密事项名称

密级

保密期限

控制范围

1

国家统计局专报党中央、国务院领导有关重大情况的统计分析材料

绝密

公布前

有关人员

2

国家统计局专报党中央、国务院领导的统计分析材料

机密

公布前

有关人员

3

工业统计中有关武器弹药行业的指标数据

机密

长期

有关人员

4

投资统计中国防军工项目投资额

机密

长期

有关人员

5

国家统计局《统计报告》年度经济形势分析

秘密

公布前

有关人员

6

国家统计局《统计报告》季度经济形势分析

秘密

公布前

有关人员

7

国家统计局《简明统计资料》增刊

秘密

公布前

有关人员

8

全国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民总收入

秘密

公布前

有关人员

9

国内生产总值

秘密

公布前

有关人员

10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地区生产总值

秘密

公布前

有关人员

11

全国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调查失业率

秘密

公布前

有关人员

12

全国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全社会固定资产总额

秘密

公布前

有关人员

13

全国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林牧渔业总产值

秘密

公布前

有关人员

14

全国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作物播种面积

秘密

公布前

有关人员

序号

国家秘密事项名称

密级

保密期限

控制范围

15

全国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粮食、棉花、油料、肉类、水产品产量

秘密

公布前

有关人员

16

全国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工业总产值

秘密

公布前

有关人员

17

全国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工业增加值

秘密

公布前

有关人员

18

全国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煤、电、油及有色金属产量

秘密

公布前

有关人员

19

全国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筑业总产值

秘密

公布前

有关人员

20

全国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筑业增加值

秘密

公布前

有关人员

21

全国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

秘密

公布前

有关人员

22

全国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居民消费价格指数

秘密

公布前

有关人员

23

全国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商品零售价格指数

秘密

公布前

有关人员

24

全国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生产资料价格指数

秘密

公布前

有关人员

25

全国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产品生产价格指数

秘密

公布前

有关人员

26

全国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工业品出厂价格指数

秘密

公布前

有关人员

27

全国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工业品购进价格指数

秘密

公布前

有关人员

28

全国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固定资产投资价格指数

秘密

公布前

有关人员

29

全国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房地产价格指数

秘密

公布前

有关人员

30

全国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村居民人均现金收入

秘密

公布前

有关人员

序号

国家秘密事项名称

密级

保密期限

控制范围

31

全国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

秘密

公布前

有关人员

32

全国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

秘密

公布前

有关人员

33

全国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秘密

公布前

有关人员

34

全国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

秘密

公布前

有关人员

35

人口普查数据

秘密

公布前

有关人员

36

经济普查数据

秘密

公布前

有关人员

37

农业普查数据

秘密

公布前

有关人员

 

 

 

主题词:文秘  统计资料  规定  通知

福建省统计局办公室        2009 年9 月16 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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