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FJ00205-0300-2018-00005 文号 闽统办〔2018〕43号
发布机构 福建省统计局办公室 生成日期 2018-06-20
标题 福建省统计局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度绩效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内容概述 关于印发2018年度绩效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有效性 有效
索 引 号 FJ00205-0300-2018-00005
文号 闽统办〔2018〕43号
发布机构 福建省统计局办公室
生成日期 2018-06-20
标题 福建省统计局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度绩效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内容概述 关于印发2018年度绩效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福建省统计局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度绩效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6-20 0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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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统办〔2018〕43号

省局各处室、直属事业单位:

根据《福建省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关于印发2018年度福建省绩效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闽效综〔2018〕5号)精神,拟订了《福建省统计局2018年度绩效管理工作方案》,并依照省效能办审核意见进行修订或沟通后,呈送分管省领导审定。现将审定后的《福建省统计局2018年度绩效管理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福建省统计局办公室

2018年6月20日

(此件主动公开)

 


福建省统计局2018年度绩效管理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福建省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关于印发2018年度福建省绩效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闽效综〔2018〕5号)精神,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省委十届五次全会和全国统计工作会议部署,以构建新时代现代化统计调查体系为目标,坚定不移完善统计体制,坚定不移深化统计改革,坚定不移推动统计创新,继续遵循“以服务换数据,以服务促发展”的福建统计工作理念,继续以“超越统计”的思维,建设新时代下的“不平庸的福建统计”,以“三体合一”的工作方式方法,让统计数据全面产出,全面提升统计能力、数据质量和服务水平,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为“再上新台阶,建设新福建”提供高质量的统计服务。

二、工作内容

(一)绩效目标设定。按照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依据我局职能职责,根据2018年度省政府工作部门绩效考评指标体系》要求和我局年度工作计划,制定我局2018年度绩效考评指标体系(详见附件)。

(二)绩效责任分解。绩效管理工作目标设定后,组织进行绩效管理工作目标细化分解,明确要求、落实责任,形成具体的目标分解体系和责任落实体系。同时将分解任务的完成情况与处室评先评优、个人年度考核挂钩。

(三)绩效实施推进。一要高度重视。各处室要增强主体责任意识和改革创新意识,将绩效管理作为推进各项工作的有效手段,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二要加强管理。进一步规范行政运作,优化行政流程,强化行政督查。三要狠抓落实。各处室要制定落实年度目标的具体措施和办法,树立“马上就办、真抓实干”意识,实时掌握工作进度和工作质量,提高工作效率。四要强化问责。建立健全责任分解、公示、追究制度,把绩效管理与统计中心工作紧密结合,完善流程,提高效率,不断提升工作绩效。

(四)绩效监控分析。一是建立内部监控机制。结合“颜面管理”制度,对绩效管理工作目标实现情况进行过程跟踪,并及时向局领导汇报绩效管理工作目标完成情况。二是及时总结绩效管理工作目标运行情况。各处室要适时对绩效情况进行自查,对绩效管理工作目标的运行、实现情况进行具体分析和总结。三是组织效能建设监督,由办公室、人事处、机关党办牵头,不定期地组织效能建设监督员对各处室的绩效管理工作目标完成情况进行明察暗访,及时将情况报告局领导,并向有关处室反馈,督促整改。

(五)绩效考核评估。按照省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年度绩效管理工作目标,采用指标考核、公众评议、正向激励、效能督查相结合的方式,配合做好对我局绩效管理工作目标实现情况进行的考核评估工作。

(六)绩效改进提升。根据《2018年福建省机关效能建设工作要点》以及我局2017年度绩效考核存在的薄弱环节,组织对绩效管理情况进行深度分析,认真查摆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并加以落实,不断提升绩效管理工作水平。

三、工作要求

(一)制定方案。5月20日前制定绩效管理工作方案并报省效能办审核,按照省效能办审核意见对工作方案进行完善,报分管省领导同意后,正式印发实施并报省效能办备案。

(二)分析总结。局各处室要对照本单位承办或牵头的绩效管理年度工作目标,收集相关佐证材料,形成本单位年度绩效分析报告,于12月20日前报局效能办。局效能办汇总起草省统计局年度绩效分析报告,梳理汇总佐证材料,于2019年1月10日前,报送省效能办。

(三)配合做好公众评议。评议调查对象样本框由各相关处室、各设区市统计局提供,局效能办汇总,及时报省效能办。

(四)分析整改。要对照省效能办反馈的年度绩效情况,认真研究制定整改措施形成整改报告,报送省效能办。

 

附件:2018年度福建省统计局绩效考评指标体系


附件

2018年度福建省统计局绩效考评指标体系

 

项目

一级指标

年度工作目标

目标制定依据

责任处室

责任人

 







(60分)

一、开展或参与省委、省政府重大举措的研究工作。

  1.贯彻落实十九大精神和政府工作报告精神,增强服务意识,积极参与和配合省委、省政府重大活动,按照领导要求提供无差错的相关统计资料7篇。

依据省委、省政府开展的重大活动要求,属不定期工作。2015年提供8篇,2016年提供8篇,2017年提供7篇。

综合处牵头,相关处室配合

处室主要负责人

 

  2.宣传改革开放40年取得的经济社会发展成就,开展系列统计专题分析10篇。

2018年统计工作部署,此为新设指标。

综合处牵头,相关处室配合

处室主要负责人

 

 3.加强预警和监测,及时掌握经济运行热点难点问题,加强调研,全年开展5个重点调研。

2018年统计工作部署,2017年新指标。2017年完成5篇。

综合处牵头,相关处室配合

处室主要负责人

 

  4.一年2次开展工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统计监测工作,及时反映“三去一降一补”工作成效,为省委、省政府决策提供参考。

2018年统计工作部署。此为新设指标。

工交处

处室主要负责人

 

  5.积极参与省里重大投资项目研究,做好投资统计监测,一年4次开展福建省产业投资统计监测。

2018年统计工作部署。此为新设指标。

投资处

处室主要负责人

 

二、深化统计体制改革,继续巩固扩展"四大工程"建设。

  1.深化企业一套表工作,及时将达到联网直报标准的单位纳入统计调查单位名录,新纳入联网直报系统的统计调查对象增加 5000家。

2018年统计工作部署,2015年增加3737家,2016年增加4952家,2017增加5863家。

普查中心牵头,相关处室配合

处室主要负责人

 

  2.完成5000家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统计调查。

2018年统计工作部署。2015年完成3686家,2016年完成4327家,2017年完成5082家。

服务业处

处室主要负责人

 

  3.完成115家城市商业综合体和亿元以上商品交易市场调查。

2018年统计工作部署,此为新设指标。

贸外处

处室主要负责人

 

  4.落实局队业务分工调整优化工作,做好“四下”企业抽样调查职责分工调整优化,拓展企业一套表实施范围,扩大4张统计报表范围。

国家统计局工作部署。此为新设指标。

设管处牵头,相关处室配合

处室主要负责人

 

  5.按照国家统计局统一部署,积极稳妥推进投资项目统计方法改革,做好10000个投资项目监测,确保投资改革平稳运行。

国家统计局工作部署,此为新设指标。

投资处

处室主要负责人

 







(60分)

三、强化统计基础建设。

  1.加强统计设计管理,严格地方统计调查项目审批,确保符合条件的项目100%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审批。

2018年统计工作部署,此为新设指标。

设管处牵头,相关处室配合

处室主要负责人

 

  2.创新工作机制,完善工作流程,推进部门共享信息在名录库更新维护中的应用,新纳入基本单位名录库的单位增加55000家。

国家统计局基本单位统计报表制度。2014年32365家,2015年48309家,2016年69089家。(隔年)

普查中心牵头,相关处室配合

处室主要负责人

 

  3.对3个设区市及各设区市所辖的2个县(市、区),共6个县级单位开展农村统计基层基础工作检查。

2018年统计工作部署。此为新设指标

农村处

处室主要负责人

 

  4.规范上网行为,为确保统计网络安全,100%为省局统计专网客户端安装安全管理系统。

2018年统计工作部署。此为新设指标。

数管中心

处室主要负责人

 

5.建立福建省绿色发展指标体系,每年1次计算2017年设区市和平潭综合实验区绿色发展指数。

2018年统计工作部署。2017年新设指标,完成2次。

能源处

处室主要负责人

 

四、组织实施重大国情国力调查,完成各项统计专项调查。

  1.完成12000家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法人企业调查。

2018年统计工作部署。此为新设指标,近3年约完成11000、11800、12300家。

贸外处

处室主要负责人

 

  2.开展农业普查资料开发,围绕乡村振兴战略等,组织开展10个专项课题研究。

省政府《关于做好我省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的通知》。此为新设指标。

农普办

处室主要负责人

 

  3.开展对设区市有代表性的人口变动情况抽样调查,调查小区1000个左右。

2018年统计工作部署。此为新设指标。

人口处

处室主要负责人

 

 4.做好规上企业创新调查资料的审核、汇总、分析等工作,完成30000家规模以上企业创新调查。

2018年统计工作部署。此为新设指标。

社科处

处室主要负责人

 

  5.抓好经济普查机构组建、经费落实、人员选调、业务培训、宣传动员、单位清查等各项前期工作。完成全省17000个普查区(小区)的单位清查工作。

《国务院关于开展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国发〔2017〕53号)。此为新设指标。

普查中心牵头,相关处室配合

处室主要负责人

 







(60分)

五、加强统计法治建设。

  1.贯彻落实省委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实施意见,草拟任务分解清单,按照要求抓好贯彻落实。

2018年统计工作部署。此为新设指标。

政法处牵头,相关处室配合

处室主要负责人

 

  2.结合统计公报解读,一年2次通过媒体或现场互动等方式集中开展统计宣传,提高公众对统计的认知度。

2018年统计工作部署。此为新设指标。

综合处、政法处

处室主要负责人

 

  3.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提高执法人员素质,调整充实省级统计执法骨干人才库,新增10名省级统计执法骨干人才。

《2018年全省统计执法检查工作计划》,此为新设指标。

政法处

处室主要负责人

 

  4.贯彻落实中央深改意见以及执行国家统计法律法规,结合“双随机”抽查、举报案件核查和经济普查执法等组织开展相关督查,检查170家企业。

《2018年全省统计执法检查工作计划》,2015年153家,2016年156家,2017年181家。

政法处牵头,相关处室配合

处室主要负责人

 

  5.落实《统计法》及其实施条例,结合专业年报,对3个重要专业开展统计法宣教活动,及时公开曝光重大统计违法案件,按照要求对统计上严重失信企业100%在平台上进行公示。

《2018年全省统计执法检查工作计划》,此为新设指标。

政法处

处室主要负责人

 

六、服务领导决策。

  1.为人大、政协两会提供综合统计服务,参加福建省政府工作报告和全省经济工作会议主题报告的起草,完成省委、省政府各项统计咨询60次。

根据历年咨询情况。2015年57次,2016年60次,2017年64次。

综合处牵头,相关处室配合

处室主要负责人

 

  2.认真开展福建省公共部门资产负债表试编工作,编制2015年福建省公共部门资产负债表,撰写1份工作报告。

国家统计局工作部署,此为新设指标。

核算处

处室主要
负责人

 

  3.探索编制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根据国家统一安排,组织编制和上报省级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完善编制土地、林木、水及海洋等4种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编制制度。

《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福建)实施方案》,2017年新设指标,完成4种。

核算处

处室主要
负责人

 

  4.联合省节能办一年2次通报设区市能耗总量和强度“双控”目标完成情况。

省政府关于印发福建省“十三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的通知(闽政〔2017〕29号),此为新设指标。

能源处

处室主要负责人

 

  5.利用统计集成数据和信息资源优势,服务“建设新福建”,及时为省委省政府提供各类统计信息和分析,完成综合统计分析75篇。

2018年统计工作部署。2015年完成73篇,2016年完成82篇,2017年86篇。

综合处牵头,相关处室配合

处室主要负责人

 







(60分)

七、服务部门。

  1.配合省效能办做好政府绩效考核指标评估工作和省直部门绩效评估公众评议工作,100%按照时间节点及时保质完成资料提供。

闽效综〔2018〕5号。历年均按质完成此项工作。

社科处、信息服务中心

处室主要负责人

 

  2.加强部门统计能力建设,指导部门规范使用统计标准3次。

统计法实施条例。此为新设指标。

设管处

处室主要负责人

 

  3.配合省发改委做好《2018年经济社会发展主要预期目标》数据统计,为省直部门提供数据咨询服务24次。

2018年统计工作部署。此为新设指标。

综合处牵头,相关处室配合

处室主要负责人

 

  4.加强“两纲”重难点问题调研、完善妇女儿童状况综合统计,完成妇女和儿童发展纲要等2项监测报告。

2018年统计工作部署。2017年新设指标,完成2项。

社科处

处室主要负责人

 

  5.一年4次开展省高成长企业经济运行情况监测,并将监测结果提供给相关决策部门。

2018年统计工作部署。2016年新设指标,2016年完成2次,2017年完成4次。

工交处

处室主要负责人

 

八、服务基层与公众。

  1.出版或编印统计白皮书、统计年鉴、统计手册、统计摘要、统计月报等6种统计资料。

2018年统计工作部署。2015年完成5种,2016、2017年均7种。

综合处牵头,相关处室配合

处室主要负责人

 

  2.一年2次开展全省企业用工调查,做好春节后企业用工情况快速调查。

2018年统计工作部署。2016年新指标,完成216家,2017年完成2次。

人口处

处室主要负责人

 

  3.完成8万家法人单位从业人员和工资总额统计调查。

2018年统计工作部署。此为新设指标。

人口处

处室主要负责人

 

  4.在统计网站发布工业、投资、消费、房地产等运行情况分析60篇。

2018年统计工作部署,2015年完成65篇,2016年完成68篇,2017年完成63篇。

综合处牵头,相关处室配合

处室主要负责人

 

  5.完善正统网功能,扩大正统网影响力,进一步提升正统网知名度,2018年点击量达100万次。

2018年统计工作部署。2016年新指标,点击量达40万次,2017年点击量115万次。

服务业处

处室主要负责人

 





20





5

一、建设法治政府,推进依法行政,有效落实《依法行政实施纲要2015-2020年)》《福建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以及《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严格执行法律法规。

  1.加强统计普法宣传,落实《福建省统计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开展全省普法中期督察工作。

政法处

处室主要负责人

  2.统计违法案件处理程序实施网上公开。

政法处

处室主要负责人

  3.加强统计执法队伍建设,及时更新统计执法人才库,开展执法人员业务培训,提高执法水平。

政法处

处室主要负责人

二、完善权力、责任、监管清单,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严格规范执法行为。

  1.严格执行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规定,开展统计案件评审。

政法处

处室主要负责人

  2.执行《福建省统计局统计执法“双随机”抽查办法》,有效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情况,按照“双随机一公开”原则开展统计执法检查;执行行政处罚听证制度和行政复议制度。

政法处牵头,相关处室配合

处室主要负责人





5

一、继续推进“放管服”改革,推行互联网+政务服务,办好“闽政通”,全面推进“一趟不用跑”“最多跑一趟”。

  1.完善OA系统建设,提高办公自动化水平。

办公室、数管中心

处室主要负责人

  2.落实推进”放管服“改革,按照“互联网+政务服务”要求,做好涉外调查机构认定和涉外社会调查项目审批工作。

政法处

处室主要负责人

  3.继续开展“四下基层”活动,领导干部下基层指导工作、结对帮扶。

人事处、党办

处室主要负责人

二、绩效管理制度落实、有序开展。

  1.落实绩效管理制度,做好绩效管理方案的制定、材料搜集、考评等各项工作,确保绩效管理工作有效开展。

办公室

处室主要负责人

三、提升干部干事创业精气神,鼓励干部勇担当。

  1.执行《福建省统计局公务员平时考核办法(试行)》,加强日常行为管理,提升干部干事创业精气神,鼓励干部勇担当。

人事处牵头,相关处室配合

处室主要负责人

四、强力推进马上就办,积极打造良好营商环境。

  1.深化“马上就办”,推进简政放权,提高办事效率,营造良好环境。

办公室、人事处牵头,相关处室配合

处室主要负责人

  2.执行《福建省统计局颜面管理制度》,提升机关效能。

办公室牵头,相关处室配合

处室主要负责人

五、认真落实《2018年福建省机关效能建设工作要点》,优化行政服务,强化便民措施,提升效率效能,建设高效政府。

  1.认真落实《2018年福建省机关效能建设工作要点》,优化行政服务,加强治庸治散治奢。

办公室牵头,相关处室配合

处室主要负责人

  2.落实《福建省统计局督促检查工作办法》,确保工作有序落实。

办公室牵头,相关处室配合

处室主要负责人





20





5分

一、落实《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规范党组工作,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科学、民主决策。

  1. 落实《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执行省统计局党组议事规则。

局党组

党组书记

  2.落实《福建省统计局工作规则》。

办公室牵头,相关处室配合

处室主要负责人

  3.完成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各项内容,认真落实整改措施。

人事处

处室主要负责人

二、严格履行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

  1.坚持底线思维,增强党性意识,勇于担当,切实履行好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

局党组

党组书记

三、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务公开条例》《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1. 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务公开条例》《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及时公开“三公经费”等情况,增加统计工作透明度。

综合处、办公室(财务处)

处室主要负责人

  2.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门户网站建设的绩效考核要求,继续完善福建省统计局门户网站。

综合处、数管中心

处室主要负责人

四、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监督,加强单位间协作配合。

  1.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加强与省人大的协作配合。

办公室牵头,相关处室配合

处室主要负责人

  2.自觉接受政协监督,加强与省政协的协作配合。

办公室牵头,相关处室配合

处室主要负责人

五、切实维护群众利益,依法解决群众诉求。

  1.落实《福建省统计局征求群众意见制度》等,确保诉求渠道畅通。

办公室牵头,相关处室配合

处室主要负责人

  2.加强监督执纪问责,及时受理信访举报等有关问题线索,加强分析研判,做到件件有落实。

机关纪委

处室主要负责人





20





5分

一、认真学习贯彻《党章》和党内法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驰而不息整治“四风”。

  1.学习贯彻《党章》和党内法规,按照上级部署,认真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党办、人事处

处室主要负责人

  2.局党组与各处室负责人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加强党风廉政教育,持续开展党风廉政建设主题教育和警示教育活动,检查落实情况。

机关纪委

处室主要负责人

3.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实施办法,加强作风建设。

办公室牵头,相关处室配合

 

  4.严格执行新提拔干部必须向派驻纪检组监察室征求干部任前意见的制度。

人事处

处室主要负责人

二、加强财政资金预算管理,厉行节约,有关控制一般性支出。

  1.执行《福建省统计局财务管理制度》,加强财政资金预算管理,遵守财务规定,厉行节约。

办公室(财务处)

处室主要负责人

  2.加强对省统计局财务管理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

机关纪委

处室主要负责人





(20分)

以新发展理念引领新实践,积极探索业务管理和自身建设的新做法、新经验。

 探索编制全省自然资源负债表,并将其复制推广,争取实现县级编表全覆盖。

核算处

处室主要负责人

 


 

 

 

 

 

 

 

 

 

 

 

 

 

 

 

 

 

 

 

抄送:驻审计厅纪检组。

福建省统计局办公室                      2018年6月2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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