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统计局《关于我国GDP核算和数据发布程序的改革》(国统字(2003)70号)的规定,年度GDP核算包括初步核算、初步核实和最终核实三个程序。近日,省统计局根据2006年统计年报资料、部分行业财务资料和抽样调查资料,对2006年GDP初步核算数进行了修订,初步核实数据报经国家统计局审定,结果如下:
2006年GDP现价总量为7614.55亿元,比初步核算数增加112.92亿元,按不变价格计算,比上年增长14.8%,比初步核算数提高1.4个百分点。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为896.17亿元,比初步核算数增加10.94亿元,增长速度为2.5%,与初步核算数相同。第二产业增加值为3743.71亿元,比初步核算数增加7.63亿元,增长速度为17.0%,与初步核算数相同。第三产业增加值为2974.67亿元,比初步核算数增加94.35亿元,增长速度为16.0%,比初步核算数提高3.4个百分点。按初步核实数计算的三次产业结构,第一产业占11.8%,第二产业占49.1%,第三产业占39.1%。
特此公告。
二○○七年七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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