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统办〔2007〕44号
各重点外商投资企业:
2007年我局对“外国和港澳台地区在华直接投资重点企业主要经济指标月报表”(J253表)的制度和格式做了调整。为了确保进度外国和港澳台地区在华直接投资重点企业统计报表报送质量,请各重点外商投资企业按照要求,认真做好2007年外国和港澳台地区在华直接投资重点企业主要经济指标季报表统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新报表的报送频率由原来的月报改为季报。报表名称改为《外国和港澳台地区在华直接投资重点企业主要经济指标季报表》。
二、报送时间为每季后15日内(即
三、具备网络直报条件的企业必须通过网络直报方式上报数据。今年起,网络直报工作将作为年度全省重点外商投资企业统计工作先进单位评比的考核标准之一。不具备网络直报条件的企业仍然以传真或邮寄的方式报送报表。各企业仍需将纸介质报表加盖公章后邮寄至我局贸易外经处,以备存档。
四、若企业统计人员有变动的,请及时通知我局。联系电话:0591-88019267,联系人:程遥,传真:0591-88019273,地址:福建省统计局贸易外经处(华林路196号)。
五、新报表随文寄出,请各单位查收,并填写以下回执单寄回至我局。
二○○七年五月三十一日
回执单
| 企业名称(并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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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统计负责人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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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统计员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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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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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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