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上半年福建省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6.0%
来源:福建省统计局 时间:2025-07-22 10:00

上半年,全省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2560.88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6.0%(名义增长,下同)

经营单位所在地分,城镇消费品零售额10605.96亿元,增长6.2%;乡村消费品零售额1954.92亿元,增长5.3%

按消费类型分,餐饮收入1285.74亿元,增长6.1%;商品零售11275.14亿元,增长6.0%

2025年1-6月福建省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主要数据

指 标

绝对量(亿元)

同比增长(%)

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

12560.88

6.0

按经营单位所在地分

 

 

 城镇

10605.96

6.2

 乡村

1954.92

5.3

按消费类型分

 

 

 餐饮收入

1285.74

6.1

 商品零售额

11275.14

6.0

注:此表速度均为未扣除价格的名义增速。

 

附注:

1.指标解释

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是指企业(单位、个体户)通过交易直接售给个人、社会集团非生产、非经营用的实物商品金额,以及提供餐饮服务所取得的收入金额。

2.调查对象

从事商品零售活动或提供餐饮服务的法人企业、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户。其中,限额以上单位是指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批发业企业(单位)、500万元及以上的零售业企业(单位)、200万元及以上的住宿和餐饮业企业(单位)。

3.调查方法

对限额以上单位进行全数调查,对限额以下单位进行抽样调查。

4.部分合计数由于单位取舍不同而产生的计算误差,均不做机械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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