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福建省统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计工作决策部署,按照国家统计局及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坚定不移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压紧压实防治统计造假责任链条,统计监督职能作用得到进一步增强。
一、提高政治站位,坚决扛起防治统计造假责任
(一)强化组织领导核心作用。省统计局紧盯防治统计造假新情况新问题,将党的领导贯穿依法统计依法治统全过程,深入贯彻实施新修改统计法,及时传达落实全国统计法治工作会议部署,分析研究全省统计法治重点任务,扎实推进各项工作落实。强化思想引领,通过局党组会、局长办公会、专题会和青年理论学习小组等形式深入剖析云南省曲靖市统计造假典型案例、湖南省耒阳市虚报产值的典型问题及近年来发生的统计造假典型案例,深刻汲取教训、时刻保持警醒,持续压紧压实防治统计造假政治责任。
(二)深化分层分类学习教育。从对党忠诚、严明党性党风党纪的政治高度,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中央统计改革重要文件和新修改统计法等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和干部教育培训主要内容,构建“党委政府带头学、统计系统深入学、干部培训常态学”的三级学习体系。按照国家统计局部署要求,组织开展“诚信诚实、依法统计”统计职业道德教育,举办全省统计系统“才溪调查·诚信诚实”统计青年干部主题交流活动。全年省统计局累计组织专题学习研讨21场次,实现学习教育全覆盖、常态化。
二、深化专项整治,持续巩固提高统计数据质量
(一)迅速部署推进专项整治“回头看”。国家统计局动员部署视频会议后,省统计局第一时间召开局党组会议传达学习会议精神,研究提出贯彻落实意见,并及时将会议精神向省委、省政府领导专题汇报。召开全省统计造假专项整治“回头看”动员部署会,各地市和平潭综合实验区统计局迅速传达落实,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回头看”有关工作要求,同步启动本地区“回头看”工作。
(二)强化全流程督导落实。省统计局成立由局主要领导任组长的专项整治“回头看”工作领导小组,细化工作举措,明确每个任务的具体落实措施、时间节点和责任主体,构建“局长统筹抓总、副局长分工负责、处室协同推进、省市联动落实”的工作机制。召开工作推进会,听取执法局和各专业处工作进展情况汇报,督促各专业处室对负责领域逐一梳理摸底、严格自查自纠。省局各专业处针对核查发现的问题,及时对相关县区开展提醒谈话,明确整改要求,确保各项任务落地见效。
(三)开展精准化数据核查。严格落实国家统计局各专业司工作部署,根据我省经济发展特点、数据波动情况,制定核查方案,指导各地市统计部门研究确定各专业重点核查地区、核查指标、核查期别及核查方式。省统计局各专业处室通过实地核查及委托核查等方式开展精准核查,实现重点领域、关键指标核查全覆盖。
(四)健全数据质量管控体系。全面推行数据质量评估常态化机制,强化事前入库管理、事中数据审核、事后质量核查的全流程管控。加强统计部门与行业主管部门的横向联动,完善基本单位名录库,指导督促企业依法纳统。召开电子台账推进会,推进企业电子台账建设。持续完善制度保障,修订《福建统计质量保证框架》《福建省统计调查全流程质量管理办法》,从制度层面筑牢数据质量防线。
三、强化监督检查,着力保持防治统计造假高压态势
(一)严肃查处统计违法行为。严格落实规范涉企检查要求,扎实开展统计领域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积极推动全省各级统计机构应用“闽执法”一体化平台,规范执法文书制作和执法流程,实现执法工作全过程公正透明。加强执法检查与专业核查协作配合,认真开展重点线索核查,查清数据失实程度、违法行为和违法责任。
(二)完善依法治统制度体系。认真贯彻实施新修改统计法,积极配合国家统计局做好《统计法实施条例》《全国农业普查条例》等统计行政法规的修订工作,会同国家统计局福建调查总队重新修订《福建省统计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全面摸排第三方机构开展统计服务情况,持续开展清理纠正违反统计法精神的文件和做法。强化统计违法案件通报约谈力度,先后约谈有关市、县(区)政府和统计部门负责同志,通报问题、严明纪律、督促整改。
四、坚持多措并举,不断提升统计法治工作成效
(一)充分发挥统计督察作用。高标准配合做好国家第二轮常规统计督察相关准备工作,成立统计督察工作联络组,协调省委、省政府及省直有关部门整理归档调阅文件资料,指导督促漳州市、南平市及相关县做好延伸督察保障,及时落实督察组谈话问询、调阅材料等要求,确保督察任务顺利完成。
(二)加强统计执法队伍建设。健全执法人才培养机制,通过办班培训、以老带新、实战练兵等方式提升执法人员专业素养,选派业务骨干参加全国和省级统计督察检查,积累实战经验。举办全省统计执法骨干培训班,邀请省司法厅法律专家及业务骨干,围绕统计法律法规、行政处罚程序、执法检查技巧等专题授课。严密组织国家统计执法证考试培训,2025年组织150人参加培训,120人取得执法证,进一步充实完善全省统计执法骨干人才库。
(三)持续深化统计普法宣传。推动统计法治宣传常态化、全覆盖,省统计局主要领导赴省委党校“领导干部讲堂”作《深入贯彻新修改统计法 坚定走好新时代新征程统计法治之路》专题授课,撰写的《筑牢法治根基 谱写福建统计现代化事业新篇章》获评中国信息报2025年度系统好作品一等奖。推行“逢训必宣”机制,各专业处在业务培训中贯穿统计法律法规宣讲和统计造假案例警示教育。结合统计开放日、宪法宣传日、统计法颁布日等节点开展线下集中宣传,利用局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发布宣传视频,组织知识竞答和征文活动,营造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2025年,福建省统计法治建设取得明显成效,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少数领导干部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仍有偏差,基层统计基础仍不扎实,统计造假行为仍有发生,防治统计造假成效还需巩固。2026年,福建省统计局将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治统计造假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以高标准做好国家第二轮常规统计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为契机,坚定不移防治统计造假,持续推进依法统计依法治统。一是持续深化统计造假专项整治“回头看”,总结运用工作成果,加强上下联动和部门协同,确保问题整改到位;二是健全数据质量长效管控机制,严格落实统计质量保证框架和全流程质量管理办法,强化基层业务培训,指导企业规范统计台账,提升源头数据质量;三是加大统计执法监督力度,严肃查处统计违纪违法行为,完善协同监督机制,强化典型案例通报曝光,保持高压态势;四是持续抓好新修改统计法学习宣传贯彻,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推动依法统计理念深入人心;五是进一步压实防治统计造假责任,推动各级领导干部牢固树立正确政绩观,为奋力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福建实践提供坚强统计服务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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