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招标货物服务一览表与技术服务等要求
一、招标项目内容及技术要求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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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物名称 |
主要技术要求 |
数量 |
最高控制价(万元) |
交货期、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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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外人员调查封面 |
100克双胶纸(有胶片)A4 |
1万张 |
4 |
供货方须于2010年9月10日前,将成品发送至福建省内各市、县(区)人口普查办公室,所有运费均由供货方承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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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外人员调查表 |
100克双胶纸(有胶片)A3 |
20万张 |
二、其他要求
1、中标人不得将中标的有关业务转让或转包给其他单位和个人,否则将取消中标资格或合同,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2、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详细说明有关材料的生产企业、品牌及相关技术规格等情况。
3、中标人须向用户提供完整的产品技术资料(包括装箱单、制造厂家质量合格证书及其他相关文件资料)。
4、中标人应与采购人做好投标产品的移交工作,免费将产品送达采购人指定地点。
三、本技术规格及服务要求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均包括在投标报价中。
四、采购人与中标人在签订合同时,有权对《招标项目内容及技术要求一览表》中的招标货物数量进行增减,并另行通知中标单位。其增减金额按中标单价换算,并同时调整合同总金额。
五、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前必须向采购人提交金额为合同总金额10%的履约保证金,该履约保证金用于保证中标人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采购合同约定履行供货义务。
第二部分 投标须知
一、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具备合法的营业执照及税务登记证;
2、具有本项目生产、供应或实施能力,符合、承认并承诺履行本文件各项规定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国内企业。
二、投标保证金:开标前,投标人应向福建省统计局商务采购小组按每个合同包缴交壹万元的投标保证金,开标后,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即日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待采购合同签订后退还。投标人发生以下情况,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1、投标人开标后撤回投标,或虚假承诺;
2、提供不真实的或伪造相关投标资料;
3、相互串通投标;妨碍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恶意干扰招投标活动,不听劝阻的;
4、中标人未按用户要求的日期签订合同;
三、投标文件应包含:
1、开标一览表;
2、货物服务说明一览表;
3、质量保证与售后服务承诺;
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5、投标人应提交的资质证明文件等其它资料。
四、报名截止时间:2010年8月4日下午18:00以前,联系人:李玲 福州西二环中路76号(统计局杨桥大楼305室),联系电话:88016368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2010年8月6日10:00,福建省统计局1310会议室(福州市华林路196号)。投标人必须派投标代表携带密封的投标文件准时到上述投标地点,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不予接受。
六、评标方法:
本项目采用最低价中标办法。局商务采购小组在开标时,确定最低报价投标人为该项目中标人。
七、违约法则:
确定中标人后,用户有权到中标企业进行实地考察。若发现中标人弄虚作假情况,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全部投标保证金。中标资格由排名随后的投标人递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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