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统计指标解释


企业集团  是以母子公司为主体,通过投资及生产经营协作等多种方式,与众多的企事业单位共同组成的经济联合体。

母公司  是企业集团中起主导作用的核心企业,通过投资和生产经营协作等多种联结纽带,决定和影响着集团内其他成员企业,是居于控制地位的控股公司。

所属成员企业(单位)  指企业集团所属的成员企事业单位,包括企业集团的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单位)、绝对控股子公司(单位)、相对控股子公司(单位),不包括参股企业、协作企业(单位)。但如果企业集团的子公司(单位)是一个纯粹管理型的公司,那么该子公司的二级控股子公司(单位)可作为企业集团所属成员单位进行统计。上述企业集团的各类子公司(单位)中应包括在中国境内和境外的子公司(单位)

少数股东权益  指子公司所有者权益中由母公司以外的其他投资者拥有的份额,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应单独列示。

股东(所有者)权益合计  指企业集团投资人对企业净资产的所有权,企业集团净资产等于企业集团全部资产减去负债合计和少数股东权益后的余额,其中包括企业投资人对企业的最初投入以及资本公积金、盈余公积金和未分配利润。

股本(实收资本)  指股份制企业集团以发行股票的方式筹集的资本。非股份制企业集团指实际收到的投资人投入的资本。

主营业务收入  指企业集团从事某种主要生产、经营活动所取得的营业收入。本项指标在各行业会计制度中的名称叫法不同,但一律按各行业会计制度或报表定义的口径进行填报。农业企业是指“主营业务收入”;工业企业是指“产品销售收入”;交通运输企业指“主营业务收入”;建筑企业指“工程结算收入”;批发零售贸易企业指“商品销售收入”;房地产企业指“房地产经营收入”;其他企业指“经营(营业)收入”。

从业人员  指在企业集团(包括母公司和子公司)工作并领取工资或其他形式的劳动报酬的全部人员数,包括在岗职工、再就业的离退休人员以及在企业集团中工作的外方人员和港澳台方人员、兼职人员、借用的外单位人员和第二职业者。不包括离开本企业集团仍保留劳动关系的职工。

企业景气调查  是通过对部分企业家定期进行问卷调查,并根据企业家对企业经营状况及宏观经济形势的判断和预期来编制景气指数,从而对现实经济运行状况及其发展趋势进行分析和预测的一种统计调查方法。

景气指数  又称为景气度,它是对企业景气调查中的定性指标通过定量方法加工汇总,综合反映某一特定调查群体或某一社会经济现象所处的状态或发展趋势的一种指标。通过其上升和下降的动态变化,反映经济发展状态及其变化过程。景气指数取值于0--200之间,100为景气指数的临界值;当景气指数大于100时,表明经济状况趋于上升或改善,处于景气状态;当景气指数小于100时,表明经济状况趋于下降或恶化,处于不景气状态。

企业家信心指数  也称宏观经济景气指数,是根据企业家对企业外部市场经济环境与宏观政策的认识、看法、判断与预期而编制的指数,用以综合反映企业家对宏观经济环境的感受与信心。

企业景气指数  也称企业综合生产经营景气指数,是根据企业家对本企业综合生产经营情况的判断与预期而编制的指数,用以反映企业的综合生产经营状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