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市场繁荣兴旺 消费模式日益创新
——新中国成立70周年福建经济社会发展成就系列分析之十六

来源: 福建省统计局 发布时间: 2019-09-04 10:32 字号: 默认

  

新中国成立以来,福建消费市场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市场化改革成效显著,市场规模持续扩大,市场主体日趋多元化,消费结构进一步优化,消费模式日新月异,消费新动能快速成长,消费为经济发展提供了持续可靠的动力。

一、市场规模持续扩大,消费对经济增长的贡献增强

(一)消费总量不断扩大。新中国成立初期,居民生活资料严重短缺,农副产品以统购统销为主,消费品实行调拨分配,大多凭证定量供应,市场处于全面紧张状态。1978年以来,改革开放给消费市场的发展开辟了前所未有的广阔空间,市场供求格局发生根本性改变,商品短缺和凭证供应的时代一去不复返,消费需求强劲,购销活跃,消费总量持续扩大。反映消费品市场发展水平与规模的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先后于1986年、1998年、2015年分别跨过100亿元、1000亿元、10000亿元大关。2018年实现零售额14317亿元,比1952年增长2583倍,年均增长12.6%。人均消费品零售额突破了30000元,2018年,福建城乡居民人均消费品零售额36468元,比1952年增长823倍,年均增长10.7%。 

(二)城乡市场共同繁荣。新中国成立后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随着福建城镇化进程的不断推进,城乡消费品市场保持良好发展势头。城市人口增多带动衣食住行等诸多方面消费需求增加和消费升级,对消费快速增长有明显的促进作用,在居民消费能力不断增强和消费环境持续优化等因素带动下,城镇消费品市场保持较快增长。2018年,全省城镇市场消费品零售额12895.72亿元,比1952年增长7675倍,年均增长14.5%,占全省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比重由1952年的30.3%提高到90.1%。与此同时,农村社会养老和医疗保险制度的不断完善,乡村振兴战略、“万村千乡市场工程”等一系列措施的实施,以及农村电务的不断推进,极大地改善了农村流通状况和消费环境,为农村消费品市场发展创造良好的外部条件,农村消费市场较快发展。2018年,乡村市场消费品零售额1421.71亿元,比1952年增长367倍,年均增长9.4%。

(三)多种所有制协同发展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商品市场发展经历了资本主义旧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社会主义公有制商业的建立发展以及改革开放以来国内市场快速发展和加速扩张等阶段。特别是改革开放以,计划经济体制下的流通格局被逐步打破,非国有经济快速发展,打破了过去国有商业一统天下的流通渠道私有、外资、股份制企业等多种所有制贸易企业不断参与市场竞争,流通领域多种经济成分共同发展,大经贸、大市场、大流通的开放型和多渠道的流通格局已经形成2018年,全省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企业中,外商投资企业134家,港澳台商投资企业213家,共实现零售额1060.56亿元,占全省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7.4%;私营企业7901家,实现零售额3217.10亿元,占全省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22.5%;有限责任公司4635家,股份有限公司184家,共实现零售额2812.54亿元,占全省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19.6%;国有企业103家、集体企业101家,共实现零售额57.58亿元,仅占全省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0.4%。

(四)消费对经济增长的贡献不断提高。消费需求不仅是拉动经济增长的主导力量,也是缓解经济剧烈波动的稳定力量。改革开放以来,消费品市场实现了由生产主导型向消费主导型的转变,作为链接生产和消费市场主体的批发零售业和住宿餐饮业持续快速发展,逐渐成为国民经济中的重要行业,消费作为拉动经济增长的三驾马车之一,对经济增长的贡献不断提高,充分发挥了“稳定器”和“压舱石”作用。2018年,全省批发零售和住宿餐饮业实现增加值3078.33亿元,占全省GDP的8.6%,比1978年提高3.4个百分点,1979-2018年年均增长18.4%。2017年,全省最终消费对经济的贡献率为47.5%,比1980年提高11.7个百分点。消费已成为经济增长的重要动力,消费驱动型发展模式初步形成。

二、消费结构持续优化,消费层次不断提升

新中国成立70年来,福建消费品市场从短缺匮乏、凭证限量逐步向品种繁多、供给丰富发展,消费者在购物消费方面的自由度和选择空间达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居民消费结构发生了新变化消费结构由衣、食消费向住、行消费转移,并步入快速转型期。市场上名、优、特、新商品逐渐占居主导地位,名牌、品牌等新型商品成为消费的热点和主流,文化、通讯、娱乐等精神享受方面的消费逐步升温,用于改善人们居住条件和生活质量的住房装饰商品、家用电器、汽车等商品品种大量增加居民消费从注重量的满足向追求质的提升、从有形物质商品向更多服务消费转变,消费需求向多元化方面发展。特别是2008年以来,以体现提升生活质量的汽车、通讯、与居住相关商品等为主的消费热点已形成,休闲旅游、文化娱乐、教育培训、健康养生等服务性消费逐渐成为新的消费热点,消费结构升级明显加快,消费层次不断提升。

(一)汽车消费成为市场支撑点。随着百姓收入水平的提高,人们对生活质量的要求也不断提升,私人购买汽车的消费需求持续高涨。2018年,全省限额以上汽车类商品零售额1833.53亿元,比2008年增长5.9倍,年均增长21.3%。从汽车家庭拥有水平看,城镇居民平均每百户拥有汽车由2008年的8.08辆发展到2018年的30.91辆,农村居民平均每百户拥有汽车由2008年的1.70辆发展到2018年的15.1辆,实现了跨越式发展。

(二)居住类商品消费快速增长。随着住房需求的增长和家电类产品的更新换代,家具类、建筑装潢类、家电音响器材类商品销售仍保持较快增长。2018年,全省限额以上家具类零售额177.98亿元,比2008年增长21.5倍,年均增长36.5%;建筑及装潢类零售额352.88亿元,比2008年增长24.6倍,年均增长38.34%;家用电器和音响器材类商品零售额364.52亿元,比2008年增长3.5倍,年均增长16.4%。

(三)通讯器材类产品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广泛应用,信息技术高速发展,智能手机不断普及,移动电话、数码照相机等商品成为居民消费新宠2018年,全省限额以上通讯器材类零售额181.79亿元,比2008年增长8.5倍,年均增长25.3%;照相机类商品零售额2.98亿元,比2017年增长14.6%。

(四)文化消费需求上升。随着居民越来越追求生活的品位和档次,文化消费支出大幅提升,电脑、摄像机、健身器材等娱乐用品日益普及,钢琴等高档文娱用品也进入普通百姓家庭,文化消费成为颇具特色的个性化消费热点。2018年,全省限额以上文化办公用品类零售额144.06亿元,比2008年增长5.9倍,年均增长21.3%;体育娱乐用品类零售额26.44亿元,比2008年增长4.0倍,年均增长17.5%。

(五)旅游休闲不断升温。休闲观念的转变和休闲质量的提升,使越来越多的人选择外出旅游消费大众旅游方式已从传统的观光型向观光休闲复合型转变自由行、自驾游成为主流。我省大力打造“清新福建”旅游品牌,乡村旅游、生态旅游、红色旅游、都市休闲游等旅游新兴产品成为旅客消费热点2018年,全省共接待国内旅游人数45139万人次,比2008年增长4.2倍,年均增长17.9%;人均花费1337元,比2008年增长32.8%,年均增长2.9%。

三、新兴业态迅速壮大,商业模式创新发展

(一)企业经营方式呈现多样化。新中国成立到改革开放前夕福建商业业态仅有百货商店和副食品商店,餐饮业也只是以正餐为主,其他餐饮服务寥寥无几。改革开放以来,福建着力推进并深化商品流通体制改革,商业企业经营形式发生巨大变革,彻底改变了以往传统百货商店一统天下的局面,连锁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特许经营等新型流通方式和超市、大卖场、仓储会员店、便利店、专业(专卖)店等新兴业态发展势头强劲,流通现代化水平不断提高。2018年,全省限额以上零售企业中,百货店292家,实现零售额254.06亿元,占全省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1.8%;超市及大型超市578家,实现零售额693.28亿元,占全省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4.8%;专卖店1777家,实现零售额1872.57亿元,占全省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13.1%;专业店2890家,实现零售额2254.29亿元,占全省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15.7%。连锁商业从少到多、从小到大,逐步发展壮大起来。2018年,省限额以上批发零售和餐饮企业连锁经营门店总数12451实现零售额1519.66亿元,占全省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10.6%。

(二)网络零售带动新兴业态发展。随着智能手机普及和物流业市场化规模化,福建先后出台了《关于促进信息消费扩大内需十二条措施的通知》《关于印发进一步推进跨境电子商务发展行动方案的通知》《关于加快互联网经济发展十条措施的通知》《关于加快电子商务发展九条措施的通知》《关于印发“互联网+流通”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这些政策措施有力地促进了全省电子商务的蓬勃发展。伴随着“互联网+流通”的深度融合,传统商贸企业积极利用互联网拓展业务,新兴电子商务企业也在不断向线下拓展,线上线下融合发展对消费的带动作用日益增强。全省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企业通过互联网实现的商品零售额,由2014年的191.79亿元增加到2018年的995.55亿元,增长了4.2倍,年均增长50.9%。网上零售持续快速增长,对拉动消费和促进消费结构升级起到了重要作用。

(三)新型商业模式不断涌现。城市商业综合体的出现和发展是市场供给端不断创新的结果,成为消费市场的新亮点。以现代服务业为主导,融合了商业零售、餐饮、休闲娱乐、文化、教育等多项城市功能活动并提供综合性服务的大型商业综合体不断发展壮大,改变了城乡居民传统的购物方式、生活方式,提升了城市的整体品位,促使商业加速繁荣2017,全省共有城市商业综合体31个,2012年翻了一番多。31家商业综合体共有商户4762个,其中,自营和联营195个,租赁部分45676个;全部可出租(使用)面积221.33万平方米,实际营业面积194.07万平方米;商户从业人员4.97万人;全年客流总量4.49亿人次,平均每个商业综合体日均客流量达3.97万人次;商户实现销售额(包括零售业商户销售额、餐饮业和其他服务业商户营业额)191.09亿元。客流量和销售额分别比2015年增长25.1%和10.1%。

纵观新中国成立70年,福建消费市场规模持续扩大,消费结构转型升级,对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起到重要作用。党的十八大以来,改革开放进一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持续推进,新业态继续快速增长,新商业模式蓬勃发展,国内市场发展的活力持续释放,未来消费仍将是我省经济迈向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支撑。

 

附件下载:
相关文章:

版权所有:福建省统计局 维护单位:福建省统计局网络信息管理办公室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华林路196号 闽公网安备 35010202000767号

网站标识码:3500000043 ICP备案序号:闽ICP备08009134 技术支持:福建拓尔通软件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