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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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福建省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内容概述 为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编制《福建省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本《指南》将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情况及时更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省统计局网站上查阅《指南》。
有效性 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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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福建省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内容概述 为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编制《福建省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本《指南》将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情况及时更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省统计局网站上查阅《指南》。

福建省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发布时间:2023-06-28 15:35 来源:福建省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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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修订)

为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编制《福建省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本《指南》将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情况及时更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省统计局网站上查阅《指南》。

省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为省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设在局综合处,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局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省统计局政府信息由局内信息制作和保存单位负责公开。

办公地址:福州市鼓楼区华林路196号

办公时间:8:00-12:00,14:30-17:30(6月1日-9月30日夏令工作时间为8:00-12:00,15: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咨询电话:0591-88012167、0591-88019036

传真号码:0591-88019207

政府信息公开分为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根据《条例》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具体目录请点击(链接)。

(二)编排体系

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使用电子文档方式编排、记录和存储各类信息,主要含以下要素:

索引

名称

发布机构

内容概述

生成日期

文号

1.索引:索引号是为方便信息索取所编排的信息编码,每条信息有唯一的信息索引号。

2.名称:是指该信息的标题。

3.发布机构:信息为一个机构产生时,该机构为发布机构。信息为几个机构联合产生时,文件类以谁编制文号,则该机构为发布机构;非文件类以谁为主编制,则为主编制的机构为发布机构。发布机构应使用全称,不能使用简称。

4.内容概述:指该信息的主要内容。

5.生成日期:生成日期是指该信息正式生成的日期。日期使用YYYY-MM-DD的格式,其中YYYY是年,MM是月,DD是日。

6.文号:由发文机关代字、年份代码和发文顺序号三部分组成。

(三)公开渠道

1.“福建省统计局网站”

http://tjj.fujian.gov.cn/

2.“福建统计”微信公众号

 

3.新闻发布会、政府公报、统计公报、编辑出版的统计出版物,以及报刊、广播和电视等形式

本机关同时在福建省档案馆、省图书馆设置政府信息查阅场所,为获取政府信息提供便利。

福建省档案馆地址:福州市大学城中心共享区明德路2号

联系电话:0591-38269808

福建省图书馆地址: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320号福建怡森滑冰馆南楼3楼省中瑞影城旁

联系电话:0591-87507229

(四)公开时限

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省统计局政府信息,自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五)获取信息办法

1.登入福建省统计局网站首页“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及相关栏目浏览或使用搜索工具查找。

2.从福建统计微信公众号、新闻发布会、政府公报、统计公报、统计出版物以及报刊、广播和电视等获取政府公开信息。

3.在省档案馆、省图书馆设置的政府信息查阅场所获取政府公开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向本局申请获取除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之外的相关综合统计数据和政务信息。

(一)申请受理机构

省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办公地址:福州市鼓楼区华林路196号

咨询电话:0591-88012167、0591-88019036

传真号码:0591-88019207

电子邮箱:fujian09@stats.gov.cn(仅供答复使用)

通信地址:福州市华林路196号福建省统计局综合处

邮政编码:350003

办公时间:8:00-12:00,14:30-17:30(6月1日-9月30日夏令工作时间为8:00-12:00,15: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申请方式

申请人持有效身份证明,按以下方式提出申请:

1.网上申请

申请人可通过福建省统计局网站填写并递交《申请表》(点击提交)。

2.当面申请

申请人可前往福建省统计局申请受理机构,向工作人员当面提出信息公开申请,并填写《申请表》。如填写《申请表》确有困难的,经申请人口头提出,可由受理机构代为填写。

3.信函申请

申请人可下载《申请表》(下载链接),填写后附身份证明邮寄,收件人请填写“福建省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并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申请处理

具体申请处理流程和时限按《福建省统计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规定(2023年修订)》执行。

(四)收费标准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执行。

三、监督方式及程序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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