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工作报告

 

 

——2016111在福建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福建省人民政府代省长 于伟国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福建省人民政府,向大会报告政府工作,请予审议,并请省政协委员提出意见。

 

    一、2015年和“十二五”时期工作回顾

 

    2015年,在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的正确领导下,我省各级政府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对福建工作的重要指示,认真落实中央支持福建加快发展的重大政策措施和省委九届十四次、十五次全会精神,经济社会发展取得新成效。初步预计,全省生产总值2.59万亿元,增长9%;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4143亿元、增长8.2%,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544亿元、增长7.7%;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2.16万亿元,增长17.5%;外贸出口6983亿元、增长0.2%,实际利用外商直接投资76.8亿美元、增长8%;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2.4%;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上涨1.8%;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3360元,增长8.6%;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3850元,增长9.5%;城镇登记失业率3.66%;人口自然增长率7.8‰;年度节能减排任务全面完成。

 

    一年来的主要工作和成效是:

 

    (一)千方百计稳增长,经济运行稳中有进。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出台促进工业创新转型稳定增长、金融支持产业转型升级、扶持小微企业加快发展等一系列政策措施,深入开展“三比一看”,落实“一月一协调、一季督查”推进机制,巩固经济基本面。扩大有效投资,在建亿元以上重大项目完成投资7587亿元,在建省重点项目完成投资3916亿元,7大重点领域完成投资比年度计划增加700亿元以上。增强消费拉动,信息消费增长18%,旅游总收入增长16%,电子商务交易额增长40%,新的消费增长点加快培育。金融机构各项贷款余额增长12.1%,企业直接融资2920亿元,有力支持了实体经济发展。

 

    (二)加大力度调结构,转型升级步伐加快。坚持抓龙头、铸链条、建集群,着力优化存量、创造增量,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8.8%,三大主导产业增加值增长10.2%,高技术产业增加值增长12.2%,金融业增加值增长15.5%,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业务收入增长20%,第三产业增加值增长9.4%。注重技改提升,全省技改投资4550亿元、增长18%,“数控一代”创新应用示范工程有力推进,泉州成为《中国制造2025》唯一地方试点。注重优选龙头项目,京东方面板、联芯国际集成电路、高世代面板等重大产业龙头项目落地建设,有效带动了产业集聚。注重搭建平台,一批重大科技专项加快实施,专利授权量增长62.8%,新增科技企业孵化器48家,第十三届“6·18对接合同项目5742项、总投资1488亿元,国家技术转移海峡中心获批建设。

 

    (三)惠农富农强基础,现代农业提质增效。农林牧渔业总产值增长3.7%,粮食总产量661万吨。“一区两园”建成现代农业项目300个,新建各类温室大棚11.5万亩、千亩以上设施农业基地30个。省级以上重点龙头企业销售收入2184亿元,带动357万农户增收。构建“三位一体”扶贫工作格局,实施精准扶贫,深化山海协作,共建产业园区,扶贫开发宁德模式持续实施,23个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加快发展,“造福工程”危房改造4.8万户,20万人实现脱贫。

 

    (四)创新机制添活力,改革红利持续释放。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三张清单”公布运行,省级行政审批事项精简到314项,省级核准的企业投资事项保留30项,全省80%以上的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实现网上预审或办理。省直部门数据、信息中心实现整合,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工作扎实推进。在全国率先实施“一照一码”登记制度,全省新登记企业数增长27.3%。放宽市场准入,民间投资增长17.2%,民营经济占全省生产总值的67.3%。开展股权多元化改革试点,深化国有企业改革重组。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改进财政资金分配方式,扩大政府购买服务试点范围,设立产业股权投资基金。实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项目23个,引入社会资本239亿元。省级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开通运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试点任务基本完成。

 

    (五)扩大开放增优势,发展空间有效拓展。自贸试验区建设扎实推进,186项重点试验任务已实施139项,126项创新举措中49项为全国首创,新业态加快培育。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核心区建设步伐加快,对沿线国家和地区出口增长5%,新增对外投资增长2.7倍,中国-东盟海产品交易所在福州上线运营,中国-东盟海洋合作中心落户厦门。闽台交流合作持续深化,闽台贸易额695亿元,实际利用台资13.1亿美元、增长10.3%。第七届海峡论坛取得新成效。向金门供水工程开工建设。台胞往来大陆实现免签注,大陆首张电子台胞证在福州签发,龙岩成为我省第5个赴台个人游试点城市。平潭在基础设施建设、产业培育、环境营造等方面迈出新步伐。闽港闽澳交流合作不断深化,侨务和外事工作服务发展的能力继续提升。完善外贸企业贷款风险补偿资金池政策,加强出口信保服务,在全国率先实现关检合作“三个一”通关模式全覆盖,外贸进出口增幅高于全国平均水平。

 

    (六)城乡统筹促协调,新型城镇化扎实推进。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在福州、厦门、平潭建立积分落户制度,全面放开其他地区落户限制,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有序推进。开展县(市)域城乡总体规划编制,厦门等市开展“多规合一”试点。实施厦泉大都市区同城化发展总体规划,厦泉通信资费实现同城化。莆田城乡一体化综合配套改革取得突破。永安、邵武新增为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15个小城市培育试点取得新进展。新一轮“千村整治、百村示范”工程有效实施,城市景观整治、“五千”工程顺利推进,“两违”综合治理成效明显。

 

    (七)持之以恒抓环保,生态优势进一步凸显。出台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工作方案,启动万里安全生态水系建设,12条主要河流水质保持为优,Ⅰ-Ⅲ类水质占比为94%。实施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加快工业污染源治理,强化城市道路、施工等扬尘综合整治,九市一区环境空气质量均达到国家二级标准,厦门、福州在全国74个城市空气质量排名中分别居第2位、第6位。漳州市区2008家胶合板污染企业全面整治到位。南平国家节能减排财政政策综合示范城市创建工作通过年度考核。推进“四绿”工程,造林绿化166.8万亩,完成水土流失综合治理260万亩。

 

    (八)发展成果惠民生,社会事业取得新进步。投资244亿元的21件省委省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全面完成。企业退休职工基本养老金月人均增加217元,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省定最低标准提高到85元,提高城乡居民保财政补助标准、每人每年不低于380元,新农合的重大疾病保障病种达22类。新增公办幼儿园100所、学位3万个,新增达标高中13所。发展现代职业教育,推行现代学徒制,实训基地加快建设。新增4所应用技术类本科高校,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42.8%。国家综合改试点省工作全面启动,三明“三医”联动改革经验在全国推广,县级以上公立医院全部实施药品、耗材零差率改革,新增医疗卫生机构床位8410张。第一届全国青年运动会、首届海丝博览会、第二届丝绸之路国际电影节、第十四届亚洲艺术节成功举办。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持续发展,老龄、老体协、老年教育、残疾人工作不断加强,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得到保障,民族团结宗教和睦。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提升工程、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清剿火患”战役持续推进,食品药品安全有效保障,社会和谐稳定。有效应对“苏迪罗”等强台风和暴雨袭击,最大限度减少灾害损失。村(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顺利完成。驻闽部队在平安建设、生态建设、重点建设、抢险救灾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军政军民关系更加密切,龙岩军民融合产业发展取得实效。援藏援疆援宁工作扎实推进。

 

   (九)“三严三实”重行动,政府自身建设得到加强。深入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认真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续反对“四风”、改进作风。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政协监督、社会监督,全年办理省人大代表建议794件、省政协提案905件,办结率均为100%,省政协常委会议专题协商建议案有效落实。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审议地方性法规8件,制定省政府规章20件。全省政府系统“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下降11.1%。强化“马上就办”,整治“庸懒散拖”,机关效能建设进一步深化。政府与法院、检察院、工会联系机制不断完善。权力运行网上公开持续推进,行政监察和审计监督力度加大,反腐倡廉工作进一步加强。

 

    2015年工作任务的完成,标志着“十二五”规划主要目标胜利实现。“十二五”时期是福建发展迎来重大历史机遇并取得重要发展成就的五年,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就福建工作作出重要指示,亲临福建考察指导,提出了“四个切实”的重要要求,殷切希望我们建设机制活、产业优、百姓富、生态美的新福建,中央作出支持福建加快发展的重大决策部署,支持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核心区、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平潭综合实验区、海峡蓝色经济试验区和福州新区,福建发展实现新的跨越。

 

    过去的五年,综合实力显著增强。地区生产总值净增超万亿元、年均增长10.7%,人均生产总值10920美元。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和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均实现比2010年翻一番。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五年共达7.85万亿元,一批重大项目建成投用。

 

    过去的五年,发展方式加快转变。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和服务业增加值均突破万亿元。产值超500亿元产业集群从6个增加到15个,其中产值超千亿元产业集群从1个增加到9个。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从12.5%提高到15.2%,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从7.4%提高到9.2%。节能减排任务全面完成,森林覆盖率从63.1%提高到65.95%

 

    过去的五年,基础设施全面提升。铁路营运里程新增1168公里、总里程超过3300公里,其中快速铁路营运里程新增1066公里、总里程超过1500公里;公路通车里程新增1.35万公里、总里程突破10万公里,其中高速公路通车里程新增2600公里、总里程突破5000公里,实现市通动车、县县通高速、镇镇通干线、村村通客车。港口货物年吞吐量突破5亿吨,集装箱吞吐量超过1300万标箱,机场旅客吞吐量从2230万人次增加到3800万人次。电力装机总容量净增1450万千瓦,电网改造提升取得新成效。

 

    过去的五年,人民生活明显改善。民生支出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比重每年都超过70%。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分别增长10.9%12.8%,累计新增城镇就业326万人、转移农村劳动力215万人。“双高普九”全面实现,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实现一体化,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实现全覆盖,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更加健全,保障性安居工程全面完成国家下达的任务。

 

    各位代表,成绩来之不易,这是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正确领导、全省人民奋力拼搏及各方面大力支持的结果。我代表省人民政府,向全省人民,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各人民团体、无党派人士,向离退休老同志和社会各界人士,向中央各部门、各单位和央企驻闽机构、驻闽部队、武警官兵、公安民警,向关心支持福建发展的港澳同胞、台湾同胞、海外侨胞和国际友人,表示衷心的感谢!

 

    我们清醒地认识到发展中面临的不少困难和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主要是:投资增长动力不足,实体经济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困难较大,稳增长任务艰巨;产业结构不够优、竞争力不强,龙头企业偏少,企业自主创新能力有待提高;区域发展不平衡,中心城市辐射带动力不够强,山海、城乡发展差距较大,脱贫攻坚任务繁重;生态环境保护压力加大,节能减排面临新挑战,畜禽养殖污染尚未根本遏制,Ⅰ、Ⅱ类水质比重下降;城乡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体系不够完善,防灾减灾、防洪排涝、停车场所、地下管网等设施比较薄弱,城市交通拥堵突出,教育、科技、卫生等发展还较滞后,群众的一些迫切需求尚未得到有效解决,公共安全还存在一些突出问题和隐患;政府职能转变不到位,“办事难”给基层和群众带来烦恼,一些公务人员不作为、乱作为,少数人甚至违纪违法,造成恶劣影响。对此,我们要坚持问题导向,坚决克服弊端,加快补齐短板,立项挂牌办理,采取有力措施加以解决。

 

    二、实施“十三五”规划,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再上新台阶

 

    根据《中共福建省委关于制定福建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编制的《福建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草案)》,提出了今后五年经济社会发展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和政策措施,到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超过5800亿元、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超过3300亿元,地区生产总值和城乡居民人均收入提前实现比2010年翻一番。

 

    “十三五”时期我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指导思想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对福建工作的重要指示,坚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布局,坚持发展是第一要务,着力创新发展、协调发展、绿色发展、开放发展、共享发展。认真落实中央支持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和福建加快发展的重大决策部署,以保持经济稳定较快增长为目标,以转型升级为主线,以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加快形成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的体制机制和发展方式,全面推进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再上一个新台阶,努力建设机制活、产业优、百姓富、生态美的新福建。

 

    (一)着力创新发展,加快转型升级。实施创新驱动战略、人才优先战略和质量强省战略,“十三五”时期省研发经费投入年均增长15%以上,推进以市场为导向的科技成果转化,全面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省份。以先进技术装备为支撑,以信息技术深度应用为手段,以智能制造、绿色制造、服务型制造为重点,推动数控技术和智能装备的广泛应用,加快改造提升传统特色产业。培育壮大产业新体系,到2020年,电子、石化、机械三大主导产业和海洋经济产值均超万亿元,旅游、物流、金融成为新的主导产业,培育新一批千亿产业集群,互联网经济规模实现倍增,7个农业特色优势产业全产业链年产值均超千亿元。全面深化体制机制改革,着力健全要素市场体系,激发市场主体活力,营造有利于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良好环境。

 

    (二)着力协调发展,促进整体均衡。统筹城乡区域协调发展,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优化新型城镇化布局和形态,加快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到2020年户籍人口、常住人口城镇化率分别达48%67%左右。推进城乡基础设施一体化,实行全域规划,优化建设布局,不断提高交通、能源、水利、环保、商贸、信息、海洋、气象、防灾减灾等基础设施现代化水平,加快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进程。统筹山海协调发展,继续念好“山海经”,推进沿海地区经济与山区生态、经济优势互补,联动发展,弘扬“滴水穿石”“人十”精神,倾力支持原中央苏区、革命老区、少数民族聚居区、水库库区、海岛等欠发达地区加快发展,到2018年现行国定扶贫标准贫困人口全部脱贫,2020年现行省定扶贫标准贫困人口全部脱贫、23个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全部摘帽。统筹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协调发展,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强思想道德建设和社会诚信建设,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文化产业体系和市场体系,提升文化软实力。

 

    (三)着力绿色发展,实现循环低碳。深入实施生态省战略,落实主体功能区布局,加强生态保护和修复,严守生态红线,加快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实施循环发展引领计划,促进资源节约循环高效使用,单位gdp能耗保持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加大环境治理力度,深入实施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加强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推进生态文化建设,倡导文明、绿色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森林覆盖率继续保持全国首位。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基本建成,建设天更蓝、山更绿、水更清、环境更好的美丽福建。

 

    (四)着力开放发展,深化合作共赢。以制度创新为核心,建立与国际投资贸易规则相适应的体制机制,培育新型业态和功能,加快建设自由贸易试验区。着眼建设互联互通的重要枢纽、经贸合作的前沿平台、体制机制创新的先行区域、人文交流的重要纽带,大力推进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核心区建设。坚持内外需协调、进出口平衡、引进来走出去并重、引资引技引智并举,推动对内对外开放相互促进,更好利用国内外两个市场、两种资源,“十三五”时期年均实际利用外资75亿美元,外贸竞争力进一步提升。推动闽台深度融合发展。发挥外事优势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汇聚侨心侨智侨力,提升闽港澳侨合作水平。

 

    (五)着力共享发展,体现和谐公平。坚持人人参与、人人尽力、人人享有,使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省人民。建立基本公共服务财政支出增长长效机制,加快补齐民生短板,提升整体公共服务水平,健全覆盖城乡、延伸基层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健全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推动更高质量就业。深化教育综合改革,推进教育公平,优质教育资源更加均衡。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保障食品药品安全,打造健康福建。全面建成覆盖城乡居民社会保障体系,发展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大力发展居家养老、社区养老、机构养老等多样化养老服务,到2020年每千名老人拥有养老机构养老床位数超过35张。推进法治福建、平安福建、诚信福建建设,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切实维护公共安全,确保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和谐稳定。

 

    三、2016年主要工作

 

    今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的开局之年,也是推进结构性改革的攻坚之年。我们要进一步坚定发展信心,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五大发展理念,积极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稳增长、调结构、强动力、惠民生、防风险,在适度扩大总需求的同时,加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着力去产能、去库存、去杠杆、降成本、补短板,为“十三五”发展再上新台阶开好局、起好步。

 

    今年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预期目标是:全省生产总值增长8.5%,力争更快更好些,保持比全国高2个百分点左右的增幅;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增长8%,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6.5%;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6%;外贸出口增长2.5%,实际利用外商直接投资增长6%;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2%,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涨幅控制在3%左右;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2%以内;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8.5%,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9%;落实节能减排降碳任务。

 

    为实现以上目标,重点抓好八个方面工作:

 

    (一)注重从供给侧发力,加快产业转型升级

 

    围绕提高供给体系质量和效率,优化存量、提升增量,落实《福建省实施〈中国制造2025〉行动计划》,推动主导产业强龙头促配套,重点产业提质量创优势,新兴产业加速度上规模,大力推进“互联网+”,促进产业提质增效升级,增强供给结构对需求变化的适应性和灵活性。

 

    开展制造业升级行动。实施产业龙头促进计划,加快重大项目建设,完善产业链关键环节和上下游配套,推动电子信息产业突破技术含量高的上游环节,推动石油化工产业发展“高精特专”产品,推动机械装备产业扩大高端产能、提升低端产能。实施新一轮企业技术改造,完成技改投资4800亿元,抓好500项重点技改项目。推进智能制造试点和“数控一代”创新应用示范工程,推动纺织服装、鞋业、食品、建材等行业实施“机器换工”,促进传统优势产业与高科技嫁接、与设计联姻、与品牌联动。实施中小企业成长计划,改造提升工业园区,完善产业分工协作体系。

 

    大力培育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实施新兴产业倍增计划和创新示范工程,培育新的产业接续和支撑力量。推动互联网经济创新发展,完善网络基础设施,打造覆盖全产业链的行业垂直电商平台和第三方电商,培育工业互联网、智能电网、互联网教育、个性化诊疗等新业态。推进物联网应用,着力发展车联网和智能家居等。加强“数字福建”建设应用,培育发展大数据产业和云服务。实施新能源汽车推广计划,加快充电桩(站)建设。促进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与新医药、新材料、新能源、节能环保、高端装备制造等新兴产业规模化发展。做大做强海洋经济,打造海洋产业示范园区。支持军民融合产业发展,推动实施民参军、军转民重点项目。

 

    加快推动服务业优质高效发展。开展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行动,抓好新一轮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提升服务业发展水平。推动生产性服务业向专业化转变、向价值链高端延伸。加强大型物流园区、集散地和分拣中心建设,支持第三方物流企业融入生产企业供应链管理,鼓励发展快递业。支持金融业发展,推进区域金融改革创新,总结推广泉州、沙县、屏南等各具特色的金融改革创新经验,构建中小企业金融服务体系,支持企业上市融资、再融资和债券融资,促进资产证券化。有效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规范民间融资行为,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和区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加快发展软件和信息服务、科技服务、创意设计、服务外包等产业。推动生活性服务业加快向精细化和高品质提升。完善旅游基础设施,实施旅游服务标准化工程,策划推介精品线路,强化旅游市场执法监管,提高旅游服务质量。设立总规模60亿元的养老产业投资基金,支持多元市场主体举办养老服务机构,注重养结合,全省养老机构超过1260家、养老床位达到16万张。推进家政服务业标准化、连锁化、职业化发展,打造家政服务示范企业。大力发展健康、体育、文化、教育培训、批发零售、住宿餐饮等服务业。

 

    强化创新对提高供给质量的支撑。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行动计划,重点抓好三个方面:一是激活创新主体。落实和完善鼓励创新优惠政策,加大财政投入,支持以企业为主承担重大科技专项等创新项目,促进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发展。二是拓展创新平台。建设好中科院海西研究院等国字号研究机构,加快发展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科技企业孵化器,打造一批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和新型众创空间。发展技术转移服务,促进科技成果对接转化。支持申报国家科技示范市。三是完善创新机制。健全以市场为导向、以企业为主体的产学研用机制。改革科技项目和经费管理办法,引导科研院所、高等院校面向企业开展技术创新。发展天使投资、创业投资、风险投资,推动金融创新与科技创新有机结合。加强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完善股权和分红激励等政策,大力引进和培养科技创新人才和研发团队。

 

    降低企业成本、提高供给效率。落实好稳增长调结构的一系列政策措施,加大“策”“策”帮扶力度。降低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税费负担、社会保险费、财务成本、电力价格、物流成本,支持企业提高市场竞争力。积极稳妥推进优胜劣汰,多一些兼并重组,少一些破产清算,支持有市场、有前景的企业渡过难关、焕发生机。支持企业开拓市场,鼓励创新营销模式,促进线上线下融合,提高名特优新产品市场占有率。

 

    (二)积极扩大有效需求,增强对稳增长的拉动力

 

    发挥有效投资的关键作用。把投资重点放在调结构、补短板、惠民生上,加大项目策划、储备和对接力度,强化项目审批服务和要素保障。完成基础设施投资7300亿元,抓好铁路、高速公路、轨道交通、机场、港口、能源、水利、环保、信息通信等重大项目,加快公共停车设施、地下综合管廊、污水垃圾处理等城市公用设施建设。引导扩大产业投资,完成工业投资8300亿元。创新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投融资体制,积极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产业股权投资基金模式,带动更多社会资本参与基础设施和医疗卫生、养老服务等领域投资,有效增加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 

 

    发挥消费的基础作用。落实和完善鼓励消费的各项政策,促进旅游、信息、汽车、健康、养老、教育、文化等消费。着力稳定住房消费,把房地产去库存摆在突出位置,发展住房租赁市场,提高棚改货币化安置比例,加大城镇棚户区和城乡危房改造力度。合理布局建设消费网点设施,改造提升城乡流通网络,完善质量安全标准,提高消费服务水平。深入推进治理“餐桌污染”、建设“食品放心工程”,健全从“田间到餐桌”的全过程监管体系,用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确保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发挥出口的促进作用。坚持“优出优进”,转变外贸发展方式,加快培育以技术、品牌、质量、服务为核心的竞争新优势。完善促进外贸发展政策,发挥境内外重点展会、出口信保等作用,培育外贸综合服务企业,支持发展跨境电商,鼓励自主品牌扩大出口。大力发展服务贸易,支持服务外包示范城市建设,培育服务外包重点企业和示范园区,促进加工贸易创新发展,提高出口产品附加值。实施更加积极的进口政策,支持先进技术设备、关键零部件进口,增加重要能源资源储备。推进区域通关一体化,加快“单一窗口”建设,创新口岸查验机制,实现通关提速降费。

 

    (三)建设特色现代农业,夯实“三农”发展基础

 

    保障粮食有效供给。严守耕地红线,加强粮食生产能力建设,落实和完善农业补贴政策,确保粮食播种面积稳定在1800万亩以上、粮食产量稳定在650万吨以上。拓展粮食产销合作,加强粮库建设,确保粮食储备规模达到360万吨以上。

 

    做大特色优势农业。加快发展绿色农业、循环农业、特色农业和品牌农业,引导有机种植,集中力量打造7个特色优势产业。提升现代农业园区建设水平,支持发展设施农业项目。大力发展农产品深加工和流通服务业,拓展农村电商,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建成高标准农田55万亩以上,发展节水灌溉面积70万亩。实施大水网规划,抓好长泰洋、罗源霍口等16座大中型水库和平潭及闽江口水资源配置等19重大引调水工程建设。加强水库、海堤除险加固。继续实施渔业防灾减灾“百千万工程”,推进20个二级渔港建设。

 

    深化农村改革。坚持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全面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引导土地经营权依法规范有序流转,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稳步推进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实施年万名新型职业农民素质提升工程。加快发展家庭农场,引导农民合作社规范化建设。完善农业科技创新推广机制,积极发挥农科院所作用,加快农业“五新”推广应用。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强化森林经营,发展林下经济。稳步推进国有林场、供销社等改革发展。扩大村镇银行和政策性保险覆盖面,创新支农金融产品,改善农村金融服务。

 

    (四)切实加强城市工作,统筹城乡区域协调发展

 

    以人为核心,科学规划建设管理城市。遵循城市发展规律,转变城市发展方式,突出问题导向,着力补齐短板,提高城市发展水平。一是强化规划。围绕“让居民望得见山、看得见水、记得住乡愁”,把以人为本、尊重自然、传承历史、绿色低碳等理念融入城市规划全过程,注重留白、留绿、留旧、留文、留魂。推广“多规合一”,优化专项规划和控制性详规,加强城市设计。依法管理、依法规划,加强规划实施监督,严格责任追究制度,实现一张蓝图绘到底。二是规范建设。把创造优良人居环境作为中心目标,优化城市布局,完善城市基础设施,彰显文化和生态特色,增强城市发展持续性、宜居性。实施宜居环境建设项目5000个,完成投资1500亿元以上。实施新一批市政提升“五千”工程,新建改造城区雨水管网、污水管网、燃气管网、城市道路、供水管网各1000公里以上。推进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全省在建地下综合管廊超过50公里,加快解决城市内涝和“马路拉链”问题。大力发展综合交通,优化街区路网结构,抓好地铁、城市道路、公交场站、公共停车泊位、休闲慢道等建设,新建公共停车泊位2万个以上,实施精细化交通管理,有效缓解交通拥堵。落实工程建设质量终身责任,推动建筑产业现代化和绿色建筑发展。三是完善服务。坚持“为了人而管好城市”,创新城市治理方式,提高城市管理服务的人性化、精细化、规范化水平。抓好城市管理领域大部门制改革,推进综合执法,构建综合治理长效机制。加强城市数字化平台建设,推动城市管理手段向“科学精细”转变,推动管理方式向社会公众参与的“多元治理”转变,让人民群众在城市生活得更方便、更舒心、更美好。

 

    优化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布局。推进福州、厦泉大都市区建设,加强区内城乡规划、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和生态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协调衔接,促进城市功能配套和资源共享。做大做强福州、厦门、泉州三大中心城市,推进漳州、三明、莆田、南平、龙岩和宁德等区域中心城市发展,优化城市风貌,提升城市品位,强化综合承载能力。有序推进县城扩容提升,抓好不同类型的新型城镇化试点,深化小城镇改革发展。

 

    持续抓好美丽乡村建设。坚持尊重农民意愿、方便生产生活,保护好乡村的自然生态、田园风光,守住历史风貌、乡土气息,防止大拆大建、千村一面,防止把农村建成城市。加强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建筑、传统村落保护,留住民俗风情,守住美丽乡村的精神文化地标。实施新一轮“千村整治、百村示范”工程,开展农村生活污水垃圾治理行动,创新村庄建设与治理模式,建设具有优美田园风光的新农村。

 

    促进农业转移人口融入城镇。加快户籍制度改革,全面实施居住证制度,实施差别化落户政策,引导人口优先向中小城市和建制镇转移,提高户籍人口城镇化率。探索建立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成本分担机制,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拓宽住房保障渠道,把符合条件的转移人口纳入住房保障范围,鼓励开发区、产业园区统筹规划建设公共租赁住房,支持转移人口购房租房。

 

    (五)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增强发展活力和内生动力

 

    推进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进一步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清理规范中介服务和前置审批,全面实施清单管理,推行网上并联审批。深化工商登记制度改革,扩大“三证合一”“一照一码”改革成果。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推进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抽取执法人员、检查结果公开的“两随机、公开”。逐步建立公益类和商业类国有企业分类管理体系,完善国有资产监管制度,加强国有企业结构调整与重组,健全现代企业制度,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大力发展民营经济,实施闽商回归工程,支持民营资本以多种方式进入基础产业、社会事业以及特许经营领域。深化财政体制改革,调整优化财政支出结构,盘活存量、做优增量,厉行节约、规范管理。整合不同部门管理的同类资金,转变财政支持产业发展投入模式,开展资金使用绩效评估。创新投融资体制,规范拓展政府融资渠道,鼓励发展投资基金,支持重点领域建设项目开展股权和债权融资。进一步明确政府举债权限,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进一步抓好金融、价格、社保、社会事业等领域改革。

 

    建设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核心区。发挥“海丝”发祥地影响力,与港澳台侨携手,构建多层次常态化交流平台与合作机制,推进与沿线国家和地区互联互通、经贸合作和人文交流。加快区域空中通道、海上通道、陆海联运通道和信息通道建设,完善集疏运体系,提升口岸通关功能,促进人员和货物往来便利化。支持有条件的企业“走出去”,推动与沿线国家和地区合作建设产业园区和商贸基地,拓展远洋渔业、现代农业、旅游业和矿产资源开发对接合作。深化各领域友好交流。

 

    深入推进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全面落实总体方案,促进平潭、厦门、福州三个片区彰显特色、差异发展,确保在国家一年期评估时交出合格答卷。把体制机制创新放在首位,进一步对标先进,储备推进一批新的试验项目,加快创新成果的复制推广,推动试验区内外联动发展,促进投资贸易便利化,打造一流营商环境。突出项目引进,加强融资租赁、跨境电商、物流、整车进口、海产品交易、大宗生产资料交易、保税展示交易等功能性服务平台建设,加强金融领域开放创新。

 

    培育开放型经济新优势。创新利用外资方式和工作机制,拓展委托招商、产业链招商、网上招商,提升“9·8投洽会投资促进服务功能,加强与世界500强、全球行业性龙头企业对接,承接高端产业转移。鼓励外资企业增资扩股,积极引导国际产业资本和投资基金参与我省企业并购重组。构建境外投资综合服务体系,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参与海外并购,推进产能和装备制造国际合作。深化闽港闽澳合作,完善公共招商平台,扩大金融、物流、旅游等领域合作。做好华侨华人工作,培养侨界新生力量,密切与侨团和商会联系交往。

 

    高起点推进福州新区建设。围绕“三区门户基地”的战略定位,创新管理体制和管理方式,加快重点组团建设,做大做强产业,在更高起点上建设闽江口金三角经济圈,发挥省会城市的龙头引领作用。集成用好四区叠加优势,推进与平潭综合实验区一体化联动发展。

 

    (六)发挥对台独特优势,拓展闽台合作成果

 

    加快平潭开放开发。发挥综合实验区和自贸试验区政策优势,借鉴自由港运行模式,着力培育产业,完善配套设施,加快建设新兴产业区、高端服务区、宜居生活区和国际旅游岛,打造台湾同胞“第二生活圈”,在两岸交流合作和对外开放中发挥先行先试作用。

 

    推进厦门深化两岸交流合作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围绕建设“一区三中心”,进一步创新体制机制,深化对台交流合作,打造现代产业支撑体系,营造国际一流营商环境,建设美丽厦门。全面推进跨岛发展战略,促进岛内外一体化和厦漳泉同城化,发挥经济特区龙头带动作用。

 

    深化产业对接合作。落实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对符合条件的台资企业在市场准入、持股比例等方面,探索实行更加开放措施。加强与台湾工商团体联系,深入对接百大企业、行业龙头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促进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项目落地。提升台商投资区、台湾农民创业园等园区功能,促进在闽台资企业增资扩产和转型升级。支持台湾金融机构来闽发展,推动设立闽台合资全牌照证券公司。鼓励有条件的企业赴台投资。

 

   扩大双向直接往来。拓展闽台航线和航路,继续推动闽台车辆双向互通,推进台车通过客滚航线入闽常态化行驶,提升“小三通”便捷性。加快向金门供水工程建设,进一步推动厦金合作。加快对台邮件处理中心建设,推进海运快件试点。加强闽台关检合作,促进人员货物往来便利化。

 

    促进文化社会融合。办好第八届海峡论坛。加强涉台文物保护工程和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开展福建文化宝岛行等系列交流活动,继续办好海峡青年节。发挥祖地文化优势和海峡两岸交流基地作用,扩大民间基层交流,深化闽台乡镇、同名同宗村、社区村里对接,强化亲情乡情纽带联系。加强台湾青年创业基地建设。推动闽台社区治理交流,拓展科技、教育、卫生、广播影视等各领域合作空间。

 

    (七)坚持绿色低碳发展,建设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

 

    加强生态文明制度建设。生态资源是福建最宝贵的资源,生态优势是福建最具竞争力的优势,生态文明建设应当是福建最花力气的建设。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持源头严防、过程严管、后果严惩。构建环保绩效考核制度,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试点,建立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实施山水林田湖生态保护和修复工程,加强生态功能区建设,落实生态红线管控制度。实施重点流域生态补偿办法,完善生态保护绩效与资金分配挂钩机制。健全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机制,植树造林100万亩。建立水土流失治理长效机制,完成200万亩治理任务。抓好排污权、节能量交易试点,探索建立碳排放权和水权交易制度。实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推行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建立环保督察制度,严查环境违法行为,形成政府、企业、公众共治的环境治理体系,让子孙后代永享“清新福建”。

 

    加强环境污染综合整治。打好水、大气、土壤污染防治三大攻坚战。加强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和水质监测,深化主要湖库环境治理,强化饮用水源地保护,加大城市内河治理力度,控制农业面源污染,推进城乡生活污染、工业污染和畜禽养殖污染专项整治。加强重点行业企业大气污染物综合治理,加快整治城市道路、建筑施工、堆场料场等扬尘,加大黄标车淘汰力度。加强涉重金属行业污染防治,增强危险废物处置能力,实现固体废物减量化、资源化处置,实施农用地、建设用地土壤环境分级分类管理。

 

    加强资源节约和减排降碳。严格落实环保监管“一岗双责”,实行能源和水资源消耗、建设用地等总量和强度双控。强化新上项目节能评估审查,严格环境准入,严控“两高”行业新增产能。实施200项重点节能工程,加大减排项目建设力度,全面完成脱硫、脱硝设施升级改造任务。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和清洁生产,支持发展节能环保技术、装备、产品和服务。落实水资源“三条红线”,加强水质、水量、节水管理。合理开发利用低丘缓坡地和城镇地下空间,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资源。

 

    (八)保障和改善民生,让人民群众得到更多实惠

 

    实施脱贫攻坚工程。把脱贫攻坚作为第一民生工程来抓,聚焦精准,健全“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工作到村、帮扶到户”的长效机制,构建全社会协同推进的大扶贫格局,全年实现脱贫20万人,安排“造福工程”搬迁任务25万人。注重精准识别,坚持贫困标准,坚持公开公正,规范建档立卡,确保扶贫对象到户到人。注重精准施策,完善挂钩帮扶政策,分类制定帮扶措施,实行发展产业脱贫、转移就业脱贫、“造福工程”搬迁脱贫、发展教育脱贫、生态补偿脱贫、低保兜底脱贫、医疗保险和医疗救助脱贫,切实提高脱贫攻坚实效。注重精准管理,做到贫困人员应进则进、应退则退,强化扶贫资金监督管理。注重精准脱贫,建立贫困户脱贫退出认定机制,对已经脱贫的农户加强跟踪服务,在一定时间继续享受扶贫政策,确保扶真贫、真扶贫、真脱贫。

 

    牢就业和社会保障安全网。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鼓励以创业带就业,统筹抓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农业转移劳动力、退役军人等重点群体就业,新增城镇就业55万人。实施全民参保计划,深化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推进养老、医疗保险从制度全覆盖向人员全覆盖,完善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法。全面实现城乡居民基本保一体化和设区市统筹,推行复合型保付费方式,加强大病保险与医疗救助等制度衔接。提高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水平,全面实施临时救助制度。健全征地收海补偿制度,做好被征地被收海农民社会保障工作。促进社会福利、慈善和妇女儿童、残疾人事业健康发展。办好投资267亿元的22件省委省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

 

    以增加总量、均衡发展为重点,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继续实施第二轮学前教育发展三年行动计划,新增幼儿学位3万个。加强城乡义务教育资源均衡配置,推进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城区中小学建设项目,全面实现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深化招生考试制度改革,做好高考全国卷对接工作。加快发展职业教育,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加大技能型人才培养力度。加强高水平院校、一流学科和服务产业发展的特色专业建设。支持发展民办教育。实施免费特殊教育,积极发展终身教育和老年教育。加强教师队伍建设。

 

    以解决看病难、看病贵为重点,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全力抓好深化改试点省工作,深入推进医疗保障、药品流通体制和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提高基层医疗服务能力,完善基层医疗机构运行机制,加强全科医生和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积极组建医疗联合体,逐步建立分级诊疗制度。推进保定点制度改革。加强儿科、产科、精神卫生等专科和医院建设。鼓励社会力量办医。全面实施两孩政策,提高出生人口素质,促进人口均衡发展。

 

    繁荣发展八闽文化。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提高思想道德和社会诚信水平。大力发展文化事业,因地制宜建设城乡公共文化服务设施,适应群众需求创新公共文化服务运行机制和服务方式。创新文化体制机制,大力支持文艺创作,发展文化产业,打响文化品牌。实施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工程,保护发展闽南文化、闽都文化、客家文化、妈祖文化、红土地文化、畲族文化等特色文化,进一步弘扬朱子文化。加大文化遗产保护力度。大力发展哲学社会科学。办好新闻出版广播影视事业,促进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融合发展。推动群众体育和竞技体育全面发展,壮大体育产业,积极发展老年体育,形成全民健身良好氛围。推进新型智库建设。做好第二轮志书和综合年鉴编纂工作。加强科普工作。加强网络文化等建设管理,进一步净化社会文化环境。

 

    着力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坚持人民利益至上,全面提高公共安全水平。加强“平安福建”建设,完善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依法处理信访事项,完善城乡社区网格化服务管理,强化社区自治和服务功能,进一步创新社会治理,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坚持不懈抓好安全生产,确保不发生重特大事故,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加强法治社会建设,深入实施“七五”普法,进一步规范社区矫正工作,完善法律援助制度和司法救助体系,引导全民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推动社会组织多元健康发展,支持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发挥更大作用。积极促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大力加强国防动员和后备力量建设,在更广范围、更高层次上推进军民融合深度发展,积极支持驻闽部队建设和改革,推进双拥工作持续发展,创建新一轮全国“双拥模范城”,不断巩固发展军政军民团结良好局面。

 

    四、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廉洁政府和服务型政府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自觉强化政治意识、看齐意识、带头意识,自觉践行“三严三实”要求,严守党纪国法,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的决策部署,始终保持对事业的敬仰之心、对人民的敬重之心、对权力的敬畏之心,做到廉洁、勤政、务实、高效。

 

    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坚持在党的领导下、在法治轨道上开展工作,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健全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机制,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和权力运行网上公开,加快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

 

    加快转变政府职能。以五大发展理念引领新发展,把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必须把握的重大原则贯穿到实际工作中。协同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推行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负面清单制度。深化机关效能建设,进一步提高执行力,推进“四下基层”“马上就办”,创新服务、精准服务、并联服务,以“钉钉子”精神和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劲头狠抓工作落实。

 

    切实加强廉政建设。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认真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把廉洁从政贯穿到政府工作的各个环节。完善土地出让、工程建设、产权交易、政府采购等制度,加强公共资金、公共资源、国有资产监管,消除权力寻租空间。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政协的民主监督,高度重视社会公众监督和舆论监督,加强行政监察和审计监督,确保权力在阳光下廉洁运行。

 

    各位代表,再上新台阶、建设新福建的目标催人奋进。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中共福建省委的领导下,凝心聚力,开拓进取,扎实工作,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两个一百年”的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作出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