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福建省201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201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

 

——2016111在福建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各位代表:

 

    受福建省人民政府委托,现将福建省201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201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提请省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审议,并请省政协各位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201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

 

    2015年,在省委的正确领导下,全省各级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对福建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积极应对经济下行压力,扎实抓好各项工作,经济社会发展取得新成效,经省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总体较好。初步预计,全省生产总值25978亿元,增长9%

 

    一年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成效主要体现在五个方面:

 

    (一)产业转型升级步伐加快

 

    并举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出台了加快产业转型升级的若干意见和一系列配套政策措施,推动产业结构向中高端转变。第一、二、三产业分别完成增加值2110亿元、13546亿元和10322亿元,增长3.5%9.3%9.4%

 

    农业经济平稳发展。出台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的实施意见,推进现代农业发展。农林牧渔业总产值3700亿元,增长3.7%。粮食总产量661万吨,肉蛋奶产量增长2.2%,水产品产量增长5%。新增各类设施农业温室大棚11.5万亩、省级现代渔业产业园区20个。“一区两园”建设完成投资69.1亿元,增长10%428家省级以上农业重点龙头企业销售收入2183.6亿元,增长1.3%。重大水利项目完成投资225.8亿元,增长43.8%,厦门莲花水库、永春县桃溪流域综合治理等78个项目建成或基本建成,动工建设金门供水工程等104个项目,泉州白水库等项目前期工作取得新进展。

 

    工业生产缓中趋稳。出台我省实施《中国制造2025》行动计划、加快发展智能制造、促进工业创新转型稳定增长等政策措施,推动制造业稳定增长和结构优化。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10600亿元,增长8.8%,其中民营工业增加值增长9.5%。电子、机械、石化三大主导产业增加值增长10.2%,对工业增加值增长的贡献率38.8%;高技术产业增加值增长12.2%,占工业增加值比重为9.4%,比上年提高0.3个百分点;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增长9%。工业经济效益综合指数提高16个点,规模以上工业利润总额增长11%228家省级工业龙头企业实现产值8700亿元,增长10%。马尾船政特种船舶、福安甬金不锈钢冷轧、莆田聚酰胺6pa6)切片一期等一批重点项目建成或部分建成投产。

 

    服务业发展势头良好。服务业增加值增速比上年提高1.3个百分点,物流、金融、旅游等行业发展较快。港口货物吞吐量、集装箱吞吐量分别增长1.6%和4.6%。金融业增加值1670亿元,增长15.5%,本外币各项存款和贷款余额分别增长10.7%12.1%。发行债券融资2005.12亿元,46家次企业在境内外上市融资或再融资702.05亿元,新增98家企业在“新三板”挂牌,6家企业在海峡股权交易中心挂牌。接待游客2.67亿人次,增长14%;实现旅游总收入3142亿元,增长16%。

 

    海洋经济加快发展。海洋生产总值7000亿元,增长10%。全省154个在建海洋经济重大项目完成投资422亿元。厦门国家海洋高技术产业基地等海洋新兴产业集聚区加快发展。新增37艘远洋捕捞渔船,总量达521艘,远洋渔业产量增长10%

 

    创新驱动发展步伐加快。创新平台建设持续推进,新增5个国家地方联合创新平台、2个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和1个国家重点实验室,中国科协创新驱动助力工程、中科院计算所福州分所等创新平台正式启动。厦门大学2个协同创新中心确定为国家级“2011协同创新中心”,实现我省高校“零”的突破。出台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十条措施,设立省级众创空间49个、小微创业基地26个、大学生创业园41个。第十三届“6·18对接合同项目5742项,总投资1488亿元。“6·18虚拟研究院新设立食用菌(古田)、社会创新、电机电器(福安)等3个产业技术分院。建设数字福建云计算中心、电子口岸等公共平台项目,在全国率先启动省直部门数据中心及信息中心整合工作。出台加快互联网经济发展十条措施,新建29个互联网经济孵化器、培训近8万名互联网经济从业人员、成立7家创投机构、扶持21个互联网公共平台项目。

 

    (二)三大需求协同拉动

 

    投资保持较快增长。出台进一步扩大有效投资的若干意见,推进投资结构优化。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21678亿元,增长17.5%。其中,基础设施投资增长29.4%,交通、能源、市政、水利、美丽乡村、信息、环保7大重点领域基础设施完成投资超过4100亿元,比年度计划增加700亿元以上;制造业投资6070亿元,增长18.8%,比上年提高8.9个百分点;高新技术产业投资增长21.1%;技术改造投资增长18%。大力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激发民间投资潜能,民间投资12942亿元,增长17.2%,占全省投资比重稳定在60%左右。

 

    重点项目进展顺利。在建省重点项目完成投资3916亿元。合福铁路、赣龙铁路扩能工程、京台线建瓯至闽侯高速公路、漳州至永安高速公路、福州港碧里作业区6号泊位、福清核电2号机组、石狮鸿山电厂二期等180个项目建成或部分建成,新增铁路通车里程420公里、高速公路通车里程760公里、港口吞吐能力2480万吨、电力装机480万千瓦。顺高速公路、福清核电56号机组等160个项目开工建设,吉永泉铁路等一批重大项目前期工作加快推进。

 

    新型城镇化建设取得成效。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62.7%,比上年提高0.9个百分点。莆田、晋江等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有序推进,永安、邵武列入第二批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新增福清、长乐、大田等省级新型城镇化试点,积极推动15个小城市培育试点。

 

    市场消费稳步增长。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0505.7亿元,增长12.4%。限额以上企业实现零售额5219.79亿元,增长15.2%,其中批发和零售企业实现网上零售额356.21亿元,增长67.5%。健康、养老、信息消费成为市场热点,限额以上体育、娱乐用品类商品零售额增长59.7%,通讯器材类商品零售额增长27.1%

 

    外经贸平稳发展。外贸出口6983亿元,增长0.2%。推进外商投资便利化,简化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变更审批,进一步下放外商投资项目管理权限。加大产业链招商力度,新批外商投资项目1689个,新批千万美元以上项目394个;实际利用外商直接投资76.8亿美元,增长8%,其中服务业利用外资比重为42.2%。积极实施“走出去”战略,推动国际产能和装备制造合作,全省核准备案对外直接投资46.8亿美元。

 

    (三)民生保障不断强化

 

    21项为民办实事项目全面完成全年目标任务。民生支出占财政支出比重达76%,比上年提高2.5个百分点。城镇新增就业65.95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3.66%。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3360元,增长8.6%;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3850元,增长9.5%。人口自然增长率7.8‰。

 

    更好满足群众“上好学”的需求,全年新增公办幼儿园100所、学位3万个,新增达标高中13所。学前三年适龄儿童入园率达97.3%,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完成率达98.5%,高中阶段毛入学率达94.1%,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42.8%,高考实际录取率达87%。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推进39个省级现代学徒制试点,其中5个入选国家试点。

 

    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持续深化。全面推进国家深化医改综合试点工作,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实现全覆盖,所有城市和县级公立医院实行药品和耗材零差率改革,城乡居民基本保政策实现一体化,大病保障和疾病应急救助机制不断完善,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实现全覆盖。加强医疗服务供给,推进30家县级医院项目建设,全省新增床位8410张,常住人口每千人床位数达4.51张,社会办医政策环境进一步优化,社会办医床位数比例达12%

 

    文化惠民工程加快建设。升级改造省级公共文化服务设施3个,新建地市级图书馆1个、艺术馆1个、县级综合档案馆7个和批文化综合体。加快体育产业发展,建设福州海峡奥林匹克体育中心、省帆船帆板东山训练基地等重大体育基础设施,成功举办第一届全国青年运动会。

 

    保障性安居工程开工14.3万套、开工率114.8%,基本建成16.61万套、基本建成率220.2%。“造福工程”危房改造4.8万户、20万人,建成百户以上规模的安置区100个。解决91.46万农村人口饮水安全,基本解决全省农村人口饮水安全问题。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上涨1.8%,控制在预期目标以内。

 

    (四)改革开放持续深化

 

    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深入推进。大力精简行政审批事项,全面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清理公布政府各部门的权力清单、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和责任清单。进一步下放审批权限,自贸试验区项目行政审批基本上不出区。省网上办事大厅建设稳步推进,与各设区市及76个县级行政服务中心实现互联互通,全省80%以上的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实现网上预审或办理。

 

    市场环境持续改善。商事制度改革取得积极成效,在全国率先实施“一照一码”登记制度。省级核准的企业投资事项保留30项。清理规范前置审批和中介服务事项,制订分阶段精简企业投资项目前置条件的具体方案。开通试运行省级公共信用信息平台,目前平台已有41家省直单位提供的471类法人信用信息,建立实施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

 

    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稳步推进,自挂牌起186项重点实验任务已实施139项,推出创新举措126项,49项为全国首创,其中30项已在全省推广,2项被海关总署复制推广到全国四个自贸试验区。福州新区获国务院正式批复同意设立,省政府出台支持福州新区加快发展的若干意见。“海丝”核心区加快建设,出台我省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核心区建设方案,推进一批重大合作项目建设。对“海丝”沿线国家投资13.8亿美元,增长2.7倍。闽港澳贸易额99亿美元,实际利用港澳资金47.2亿美元,增长3.6%。

 

    闽台交流合作进一步深化。福州和平潭海峡两岸电子商务经济合作实验区获批,4家台资金融机构落地,古雷炼化一体化项目等一批重大台资项目进展顺利。实际利用台资13.1亿美元,全省赴台投资13项、投资额2316万美元,闽台贸易额112.7亿美元。成功举办第七届海峡论坛,获批设立4个海峡两岸青年创业基地,龙岩市成为我省第5个赴台个人游试点城市。闽台直航持续拓展,两岸车辆互通实现历史性突破。

 

    (五)生态建设扎实推进

 

    生态文明体制机制建设不断深化。制定贯彻落实中央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意见的实施方案和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出台重点流域生态补偿办法,提高省级以上生态公益林补偿标准。基本完成全省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推进生态产品市场化,全省排污权交易步入常态化,试行开展节能量交易,开展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试点。

 

    节能减排低碳发展积极推进。预计可以完成年度节能减排降碳目标和国家下达的“十二五”目标。积极推进行业能效对标,实施差别电价、奖优罚劣。实施工业锅炉(窑炉)改造、电机系统节能等重点工程200多项。对重点耗能企业实行能耗在线监测,火电、钢铁、水泥、玻璃等重点行业企业已全部完成脱硫、脱硝,持续推进循环经济示范试点。全省城镇污水处理能力达517万吨/日,市县污水处理率达88%以上;市县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能力2.7万吨/日,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96.5%

 

    生态环境保护成效明显。完成造林绿化总面积166.8万亩,超额完成全年任务。全面深入实施宜居环境建设行动计划,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城市建成区绿地率达38.98%,人均公园绿地面积12.6平方米。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出台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工作方案,严格执行“河长制”,全省12条主要河流Ⅰ~Ⅲ类水质占比为94%23个城市空气质量达到或优于国家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的比例为90%。加快实施近岸海域及海洋生态系统的保护、修复和建设工程,近岸海域二类以上水质面积达66%以上。

 

    2015年经济社会发展各项任务的完成,标志着“十二五”规划胜利收官。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当前经济社会发展还存在不少困难和问题,主要是:经济下行压力较大,实体经济仍较困难,一些企业停产减产,外贸形势较为严峻,财政收入增长难度加大;产业结构不够优,竞争力不够强,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有待加快,新兴产业规模不大,大型龙头企业不多,企业创新能力偏弱;城乡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体系不够完善,防洪排涝、地下管网、停车场所等设施比较薄弱,城市交通拥堵突出,教育、卫生等社会事业发展还较滞后,公共安全还存在一些突出问题和隐患;生态环境保护压力和节能减排难度加大。面对这些困难和问题,我们一定要保持清醒头脑,主动作为,认真应对,努力解决。

 

    二、201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预期目标和任务

 

    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今年经济社会发展主要预期目标包括:

 

    一是保持经济稳定增长。预期全省生产总值增长8.5%,力争更快更好些,保持比全国高2个百分点左右的增幅。主要考虑:福建面临的机遇前所未有,中央高度重视和支持福建加快经济社会发展,批准设立福建自贸试验区、福州新区,支持福建建设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核心区,为福建发展孕育新的机遇。同时经济增长预期目标与“十三五”规划目标相衔接,为保持“十三五”开局年经济平稳较快增长以及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奠定基础。

 

    二是经济提质增效取得新进展。产业转型升级加快,传统优势产业继续改造升级,服务业加快发展;强化三大需求拉动,提升对外开放水平,预期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6%,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2%,外贸出口增长2.5%,实际利用外商直接投资增长6%;新型城镇化健康发展,区域发展协调性增强;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全面推进,落实节能减排降碳任务。

 

    三是民生福祉继续改善。保持财政收入稳定增长,增加公共服务供给,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生活水平,预期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6.5%;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8.5%,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9%;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2%以内;居民消费价格涨幅控制在3%左右。

 

    为了实现上述目标,我们要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委各项决策部署,牢牢把握中央支持福建加快发展的重要机遇,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着力稳增长、调结构、强动力、惠民生、防风险,推进供需两端特别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适应和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提高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努力实现“十三五”良好开局。重点要组织实施好八个方面工作:

 

    (一)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进产业转型升级

 

    通过调存量、改造提升传统动能,扩增量、培育发展新动能,实施消费品供给和降本增效专项行动,切实抓好去产能、去库存、去杠杆、降成本、补短板五大任务,加快产业转型升级,不断提高供给体系质量和效率。

 

    改造提升传统优势产业。实施智能制造、技术改造等制造业升级专项行动,大力推进“机器换工”,组织100项以上省级智能制造重点项目,重点支持企业购买关键重大智能设备、智能制造样板工厂(车间)示范应用、首台(套)智能制造装备推广等六大类项目。着力实施500项产业关联度大、技术水平高、市场前景好的技改项目,力争全年完成技改投资4800亿元。着力解决电机、工程机械、钢材、水泥、陶瓷、石材等行业发展的困难和问题。落实产业龙头促进计划,加快重大项目建设,争取连江申远己内酰胺、长乐金强建材生产等项目建成或基本建成投产;推动长乐恒申合纤、雪津啤酒厂扩建扩产等项目加快建设;促进宁德青拓不锈钢新材料、中化泉州乙烯等项目开工建设。

 

    培育壮大新兴产业。推进新兴产业倍增计划和创新示范工程,围绕新一代电子信息、新能源、新材料、生物医药等新兴产业领域,结合我省研发优势开展联合攻关,突破一批关键核心技术和共性技术。加快军民融合深度发展,推动民参军、军转民重点项目建设。继续推动设立新兴产业创投基金。开工建设莆田6英寸砷化镓生产线、瑞芯    微高端芯片、福建通飞航空通用飞机制造等项目,加快建设京东方面板、华佳彩高世代面板、联芯国际集成电路、厦门天马二期等项目。

 

    提升服务业发展水平。开展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行动,深化国家和省级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大力推进全省现代服务业集聚发展,推动制造业企业主辅分离,促进现代服务业与一二产业融合发展。推进生产性服务业向高水平发展,加快建设厦门、福州、泉州等物流节点城市,创建一批国家级和省级电子商务示范城市、基地(园区);积极引进更多境外、省外金融机构来闽设立分支机构,支持设立一批民营银行。加快发展生活性服务业,积极拓展入闽旅游市场,打造休闲、度假、健康养生等旅游产品,鼓励发展物业服务、商贸流通、家庭服务业。

 

    加快推动海洋强省建设。加快推进国家海洋高技术产业基地以及一批海洋科技创新平台、海洋产业园区和示范基地建设。大力发展海洋装备制造、海洋生物医药与制品等新兴产业,培育发展海洋产业新供给,引导海洋产业集聚发展。结合渔港项目建设,重点打造一批特色渔港经济区。

 

    (二)扩大有效投资,保持三大需求稳定增长

 

    提高投资的有效性和精准性。加大补短板投资力度,促进投资总量扩大,切实提高投资质量和效益。继续加强基础设施建设,以交通、能源、水利、市政、信息、环保等重点领域为着力点,全年力争完成投资7300亿元。加快推进一批先进制造业项目建设,加快技改、高技术等内涵型投资增长,巩固制造业投资回升向好势头。推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全面落实相关扶持政策,鼓励引导民间资本投资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

 

    加快推动重大项目建设。持续推进行动计划重大项目加快实施,突出抓好省重点项目建设,安排省重点项目1355个,其中在建项目1029个、年度计划投资3700亿元,预备项目326个;建成福州地铁1号线、宁德核电4号机组、福清核电3号机组等150个项目;新开工建设浦梅铁路(建宁至冠山段)、福厦铁路客运专线、福建华电可门电厂三期、厦门地铁4号线等150个项目;推进厦门翔安机场、福州长乐机场二期、漳州核电站等一批项目前期工作,力争取得重大突破。进一步完善重大项目建设协调推进工作机制,做好项目要素、征地拆迁等保障,协调项目建设中的困难和问题,促进重点项目顺利实施。

 

    积极扩大消费需求。落实和完善鼓励消费的各项政策,适应居民消费需求变化,拓展旅游、养老、健康、信息、文化娱乐、家政服务等新的消费热点,促进时尚消费、品质消费升级。稳定住房消费,把房地产去库存摆在突出位置,支持新市民住房需求,以市场为主满足城镇居民多层次住房需求,建立购租并举的住房制度。提升消费能力,加强流通基础设施建设,优化消费环境,释放农业转移人口等新兴消费群体的消费潜力,拓展农村消费。

 

    促进出口稳定增长。落实好促进外经贸发展的政策措施,发挥境内外重点展会、出口信保、外贸企业助保金贷款等政策扶持效应。加快出口退税进度,持续推进通关便利化。促进重点行业出口转型升级,支持传统优势商品加大原材料创新、设计创新、工艺创新力度,向中高端迈进。培育外贸综合服务企业并逐步扩大试点范围。落实“旅游购物商品”出口相关政策,培育省级内外贸结合商品市场。

 

    (三)夯实农业基础,加快发展现代农业

 

    提高粮食生产能力。落实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继续推进农田水利、山垄田复垦改造和高标准农田建设,推广水稻高优品种和关键增产技术,加强粮食产能区建设,努力实现粮食总产量稳定在650万吨以上。加快推进省、市、县三级标准化粮食储备仓容建设,提升粮食仓储能力。

 

    推进农业转型升级。大力发展绿色农业、精细农业和休闲农业,建设一批农产品、水产品、林产品加工区,培育一批重点农产品深加工产业集群。支持设施蔬果、花卉等设施农业优先发展。推广物联网、互联网等服务,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实施现代种业工程。实施第二轮种业创新工程,加强适合我省种养的品种选育、引进、研发、繁殖与示范推广,重点鼓励和支持蔬菜种子企业建设种质资源库和育种基地。积极打造三明“中国稻种基地”,持续推进国家级、省级农林水产原良种场建设。

 

    推动重大水利项目建设。加快推进长泰洋、德化彭村等大中型水库及烟区水源工程、“五江一溪”防洪工程、引调水工程建设进度,力争平潭及闽江口水资源配置、罗源霍口水库和平潭防洪防潮工程开工建设,确保全年完成水利投资350亿元。

 

    (四)加大扶贫开发力度,推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

 

    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着眼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要求,切实加大扶贫开发力度,全年实现脱贫20万人。延续和完善对23个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的支持政策。支持原中央苏区、革命老区、少数民族聚居区、水库库区、海岛等欠发达地区加快发展。坚持开发式扶贫,集中力量实施一批基础设施、生态建设和民生工程项目,加强共建产业园区建设,加快发展县域经济。发展现代特色农业促进增收脱贫,大力实施“业”、“一村一品”,引导群众因地制宜发展精致型、集约型特色优势农业。支持发展特色种养加工项目和有一定产业基础、能够带动贫困户增收脱贫的强村富民项目,拓宽受益面。保障扶贫突出全面覆盖,把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纳入医疗救助对象范围,医疗救助对象的筹集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400    元。实施异地搬迁脱贫,加大“造福工程”危房改造力度,全年“造福工程”安排搬迁25万人,建设100个百户以上集中安置区和10050户以上集中安置区。

 

    深入推进新型城镇化。突出以人为本,完善城市管理和服务,建设畅通城市、海绵城市、数字城市、绿色城市,提升城市环境质量、人民生活质量、城市竞争力。推进海西城市群城际轨道交通项目规划建设,加快厦城际环线、武夷新区旅游观光线等项目建设。组织实施莆田、晋江、邵武、永安4个国家级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和石狮、德化等9个省级新型城镇化试点,推进晋江金井镇等15个小城市培育试点。

 

    加快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继续推动户籍制度改革,实施居住证制度,提高户籍人口城镇化率,推进农业转移人口享有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和便利。探索建立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成本分担机制、多元化可持续城镇化投融资机制,提高中小城市人口承载能力,推动农业转移人口就近、就地城镇化。

 

    提升宜居城乡建设水平。实施宜居环境建设项目5000个、完成投资1500亿元以上。实施新一轮“千村整治、百村示范”美丽乡村建设工程和新一批市政提升“五千工程”,打造30条以上美丽乡村景观带,新建改造城区雨水管网、污水管网、燃气管网、城市道路和供水管网各1000公里以上。加快绿道建设,继续实施绿化“五个提升”工程,新增绿色建筑600万平方米以上。

 

    (五)推动改革创新,培育发展新动能

 

    深入推进政府职能转变。进一步精简行政审批事项,规范行政审批行为,全面实施清单制度,积极开展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改革试点。按国家部署修订完善我省企业投资核准、备案管理制度,精简企业投资项目前置审批和中介服务事项。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开展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工作。推进财税体制改革,衔接和落实国家营改增政策,规范政府性债务管理,健全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完善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

 

    加快完善现代市场体系。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构建以诚信为核心的新型市场监管体制。推动省级、设区市级及行业信用信息系统建设和互联互通。推进国企国资改革,出台深化我省国有企业改革实施意见,规范有序开展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分类别、分层次制定省属企业结构调整与重组方案,推进国有资本运营公司和投资公司试点。优化企业兼并重组市场环境,强化对中小企业的服务。深化农村各项改革,全面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加快全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

 

    推进社会领域各项改革。加快推进国家深化医改综合试点工作,深化公立医院改革,推进保管理体制和支付方式改革。加强高等院校教学水平和创新能力建设,推进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探索国家公园管理模式,推进武夷山建立国家公园体制试点。

 

    推进创新平台建设。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行动计划,深入开展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加快构建众创众包众扶众筹等支撑平台,整合创新创业要素,鼓励银行机构发放面向中小微企业“双创”信用贷款,实施科技小巨人企业培育行动计划。加快国家、省级和国家地方联合重点(工程)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2011协同创新中心、公共技术服务平台等项目建设,推动境内外一流大学、科研机构、跨国公司在我省设立研发机构。建设国家技术转移海峡中心,构建“互联网+科技成果转化”服务模式。持续推进“6·18虚拟研究院产业技术分院建设,形成优势互补、资源共享的协同创新体系。争取启动建设国家级互联网骨干直联点,建设省级政务数据汇聚平台、城乡网格化管理服务平台、全省环境资源监测平台等一批应用平台。

 

    加快推动互联网经济发展。大力发展跨境电商,加快建设交通、旅游、健康、教育、农业等领域的互联网智慧服务平台。推动“行业平台、平台公司”,孵化一批具备优质潜力的互联网经济项目,培育一批省级互联网与工业融合创新试点企业。实施“互联网+”集群产业升级工程和“物联网+”应用工程。加强福州、厦门国家级动漫游戏产业基地建设,发展动漫衍生品市场。

 

    (六)提升对外开放水平,打造对台合作新优势

 

    加快自贸试验区建设。进一步深化自贸试验区改革开放,全面落实总体方案。推进投资、贸易便利化和贸易发展方式转变,推动金融领域开放创新,进一步扩大对台服务贸易开放,探索建立综合监管制度,提升事中事后监管能力和水平。及时总结改革试点经验,在全省复制推广,推动实施新一轮高水平对外开放。

 

    推进“海丝”核心区建设。落实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核心区建设方案,推进一批重大项目尽快落地。鼓励我省企业采取贸易、投资、并购、工程建设、技术合作、技术援助等多种方式开展国际产能和装备制造合作,特别是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的产业投资合作,支持省内有条件的开发区参与境外经贸园区投资、建设和管理。

 

    推动福州新区加快发展。编制实施好新区发展规划和总体规划,赋予新区部分省级经济管理权限。加快布局和实施一批重大产业、重大基础设施和社会公共服务项目。做好福州空港综合保税区、临空经济示范区设立申请及总体方案编制。支持新区申报建设国家级海洋生态文明示范区、国家级海洋公园,争取更多的海洋生态修复项目列入国家投资计划。

 

    提高利用外资水平。进一步改善利用外资环境,切实保护外资企业合法权益。衔接和落实国家减少和取消外商投资准入限制等政策措施,鼓励外资企业通过增资扩股等方式投向现代农业、先进制造、节能环保、现代服务业等领域,推动跨国公司来闽设立地区总部、研发中心、采购中心等机构。推进企业发行外债备案登记制管理改革,积极利用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投向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重大项目。

 

    加强闽台交流合作。推进闽台双向贸易投资及便利化,发挥台商投资区、台湾农民创业园、闽台蓝色产业园等载体平台作用,推进闽台先进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现代服务业的深度对接。加强台胞台商服务,支持台资企业转型升级,引导有条件的闽企赴台投资。深化闽台民间基层交流,继续办好第八届海峡论坛,推进两岸祖地文化交流。进一步发挥厦门经济特区作用,支持厦门深化两岸交流合作综合配套改革试验。进一步支持平潭开放开发,扶持发展免税市场,争取平潭国际旅游岛建设方案获批。推动闽港、闽澳在金融、旅游、文化、医疗、教育等领域深化合作。重视用好侨力资源,创新海外闽籍乡亲回乡投资创业等引资引智机制,促进侨资回归;充分发挥侨务优势,推动我省企业“走出去”,拓展发展空间。

 

    (七)推进节能减排,加强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

 

    切实加强节能减排降碳工作。实施能效“领跑者”行动,多渠道推动高耗能行业、终端用能产品提高能效水平。扩大重点行业能效对标和实施差别电价政策范围,加快实施节能技术装备产业化示范工程,实施200项重点节能工程。推动工业领域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实施燃煤锅炉节能环保综合提升工程,加快推进工业园区集中供热。继续推进节能量交易工作。积极应对气候变化,有序推进参与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相关准备工作。加快发展循环经济,构建覆盖全社会的资源循环利用体系。

 

    完善生态环境治理机制。加快建立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制度和生态保护红线管控制度,明确生态红线分级分类管控要求与措施,将生态功能保护和恢复任务落实到具体区域和具体地块。落实完善重点流域生态补偿办法,逐步加大对闽江、九龙江、敖江等重点流域生态补偿力度。积极争取武夷山—玳瑁山脉、闽江和九龙江源头等区域调整列入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开展全省海洋主体功能区规划编制。

 

    加大环境保护力度。全面实施大气、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深入推进重点工业污染源综合整治,加强建筑施工及道路扬尘等污染综合治理,新建(扩建)一批城镇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加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推进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标准化升级改造,强化农药、化肥污染防治,加快制定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工作方案,启动土壤修复试点工作。推进环境监察执法网格化,推动环境应急联动机制建设。

 

    (八)进一步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快社会事业发展

 

    积极促进就业鼓励创业。落实新形势下就业创业政策,抓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退役军人等各类群体就业。进一步做好企业工资分配宏观指导,发挥失业保险基金稳岗作用,营造良好的企业用工环境。引导农村劳动力就近就地转移、亦工亦农调剂、回乡就业创业,增加农民劳务收入。

 

    进一步提升教育质量。实施“全面改薄”和中小学建设项目等工程,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完成率保持在98%以上,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加快产教融合和校企合作,推进一批现代学徒制项目,实施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建设示范性现代高等职业院校和现代中等职业学校,启动服务产业特色专业群和公共实训基地建设。引导部分普通本科高校向应用型转变,强化高校学科、专业建设,提升高等教育开放度和国际化水平。

 

    着力发展医疗卫生养老事业。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重大疾病防治设施、地市级医院等医疗服务和公共卫生机构能力建设,加强省级医疗中心和高水平研究型医院建设,新增医疗机构床位8000张以上。放宽基层医疗机构临床用药目录,满足临床双向转诊患者用药需求。积极推进分级诊疗工作,组建医疗联合体,建设远程医疗系统。加强大病保障工作,继续推进跨省异地结算试点。鼓励发展社会办医,推动医疗健康产业园区建设。完善人口发展战略,全面实施一对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政策。完善养老服务设施,推进养老护理员队伍建设,推动基本生活照料、康复护理、紧急救援等领域养老服务发展,创新居家养老服务模式,培育一批健康养老服务示范区,引导社会力量举办养老机构。

 

    推动文化事业加快发展。加快构建现代文化产业体系,支持文化产业基地和区域性文化产业集群加快建设,扶持一批带动性强、成长性好的文化龙头企业。加快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全省公共数字文化网络建设,推进省图书馆改扩建、福建大剧院升级改造、省方志馆改造等项目建设。加强国家和省级自然遗产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和利用,推进文化生态保护建设。

 

    各位代表!做好2016年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工作,任务艰巨,意义重大。我们要更加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全面贯彻省委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省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决议,自觉接受省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法律监督、工作监督和省政协的民主监督,高度重视省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意见建议,齐心协力、攻坚克难、真抓实干,努力完成本次会议通过的各项目标任务,为建设机制活、产业优、百姓富、生态美的新福建而努力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