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度惠安县绩效评估公众评议实施方案调查制度
来源:本网 时间:2021-04-02 09:21

一、调查目的

为持续深化机关效能建设,以科学的绩效考评激发各级各部门干事创业的精气神,形成“肯干事、能共事、会干事、干成事”的良好工作氛围,推进县委、县政府重点工作任务落实。

二、调查内容

通过《县领导对各镇党委、政府工作绩效评议调查问卷(第一系列信函调查)》、《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本地党委、政府工作绩效评议调查问卷(第一系列电话调查)》、《城乡居民对本地党委、政府工作绩效评议调查问卷(第一系列电话调查)》、《企业经营者对本地党委、政府工作绩效评议调查问卷(第一系列电话调查)》、《服务对象对本地党委、政府工作绩效评议调查问卷(第二系列面访调查)》、《县领导、镇领导、党风廉政监督员、机关效能建设监督员、部门领导对第二系列工作绩效评议调查问卷》、《县领导、镇领导、党风廉政监督员、机关效能建设监督员、部门领导对第三系列工作绩效评议调查问卷》等问卷,对各系列的工作作风及工作效率等开展满意率调查。

三、调查对象

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领导班子县级部门领导、乡镇主要领导、县党风廉政监督员、县机关效能建设监督员;县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企业经营者;城乡居民;行政服务中心服务(管理)相对人

四、调查方法

采用政务内网传送、电话调查、现场集中调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五、组织方式

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领导班子均为访问对象,采用由县“四套班子”办公室分发、收集表格并派员回送方式调查;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纳税1000强企业经营者代表以电话调查方式进行全覆盖调查;城乡居民调查,采用随机抽样方法分类抽选样本,全部采用电话调查;县直部门领导、各镇领导采用政务内网发送表格、派员回送方式调查;县党风廉政监督员、机关效能建设监督员采用现场集中调查方式调查。

六、数据发布

惠安县统计局完成调查报告,并报送惠安县效能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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